幼儿园助力扶贫工作计划(实用5篇)

时间:2025-12-12 11:31:27 作者:admin

幼儿园助力扶贫工作计划 第1篇

为贯彻落实《x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和《xx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有关要求,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具体包括:

1、重点优抚对象;

2、城乡低保家庭幼儿;

3、儿童福利院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

4、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

5、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6、其他经济困难的幼儿。

二、资助标准

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1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三、资助程序

(一)资助申请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每年9月开学时,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园幼儿家长向所在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详述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并持申请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加盖公章并加注意见(承办人签字)并填写《寿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申请表》。

2、提交户口本复印件(受助人、监护人和户主页);如果幼儿挂靠他人户口本的要提供出生证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家庭幼儿、孤儿、残疾幼儿须提供有效证件(“烈士证”、“低保证”、“儿童福利证”、“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

(二)、资助审核

1、各幼儿园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领导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领导组对提交的资助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定,确定拟资助幼儿名单,在幼儿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留存公示照片)。

2、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进行填写《寿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信息登记表》,并上报县教育、财政部门。教育、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通过银行拨付补助资金。

(三)资金拨付

各单位收集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银行账号(农商银行),待资助资金到位后直接拨付至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银行帐号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1、完善幼儿信息建设。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在园幼儿信息和受助幼儿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幼儿园要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幼儿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不得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学期末或学年末幼儿园要在醒目位置公示资助资金情况,接受老师及幼儿家长的监督。

3、各幼儿园要制定本园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并上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4、严格检查监督。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资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幼儿园加强管理、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幼儿得到补助。对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群众广泛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幼儿园助力扶贫工作计划 第2篇

学生资助工作主要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政策、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以及“绿色通道”等高校资助政策。

一、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重要意

目前,国家和我省已基本建立了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覆盖各个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但是,少数地方和学校对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抓得不紧,宣传形式单一,宣传的范围还没有做到全覆盖。各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作为联系群众、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宣传内容

我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一要认真规划年度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重点,尤其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成就、资助育人成效、先进人物和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二要做好学生资助各项政策解读工作。院部要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宣传资助政策体系的具体内容,包括国家助学金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政策。

三、宣传形式

(一)及时公示:学生资助问题及通知及时进行院内公示。

(二)网络宣传。加强学生资助网建设,要在门户网站上设置学生资助专栏,用于介绍政策内容、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编发资助工作简报,及时报道资助工作动态和信息。

(三)宣传月活动。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六月份和九月份为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宣传月。宣传月期间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电话回访。对基础资料数据库中的受益对象100%进行电话回访并做好记录。宣

传民生工程学生资助政策,对不满的要耐心做好解释。

2.院部开辟专栏。全面宣传民生工程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成效、创新举措、典型经验等。

3.校园宣传。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院部通过开学典礼、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受资助学生成长成才的典进事迹。在学校开展资助政策“一堂课”活动,发放民生工程资助政策的作业本,既宣传学生,又通过学生宣传学生家长。学院还要利用校报、校刊班刊、校园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载体,通过举办征文活动和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资助政策,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资助宣传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

(一)加强学生资助宣传队伍建设。

院部要建立宣传通讯员队伍,要安排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策划能力强、热爱资助宣传工作、文字功底好并且有一定宣传工作经验的辅导员从事宣传工作,不断加强专兼职宣传干部队伍建设。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资助宣传知识的学习、研究和培训,强化对宣传干部队伍的管理,打造一支党性强、作风硬、水平高、斗志旺的资助宣传队伍。

(二)加强制度建设。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工作归口报批制度和新闻稿件审核把关制度,严格执行新闻纪律、制度和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宣传,要严格把握尺度、合理选择时机、运用有效方式、准确表达内容。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校对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要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确保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领导。要加强领导,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做好各项宣传工作,确保民生政策宣传家喻户晓。(二)强化整体推进。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将宣传工作作为落实十八大精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要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注重宣传的实效性与长效性,为学生资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宣传机制,推动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升民生工程品牌效应。宣传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各学校要及时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做好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幼儿园助力扶贫工作计划 第3篇

为贯彻落实《xx省教育厅xx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和《xx市财政局xx市教育局关于制定xx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完善我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问题,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范围和对象

在xx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成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且具有xx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幼儿。

资助对象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儿,农村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儿,农村独生子女,儿童福利机构孤儿,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二、资助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即每生每天5元,每年按在园时间200天计算。

三、资金来源

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由市级与区级按3:7比例负担。区财政将困难幼儿资助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主要用于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四、用途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学前教育托幼费和餐费等在园期间费用。

五、申请与发放程序

(一)申请与评定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填写学前教育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和幼儿本人页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幼儿监护人,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上报到区教育行政部门,一份由幼儿园留存备查。

按照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资助对象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资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对因退园、转园等原因离开的幼儿,应停止助学金的发放。

幼儿园要成立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园长、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各幼儿园将资助评审小组的名单加盖公章后,于9月20日前上报至xx区教体局316室。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审结束后,幼儿园要将受助幼儿名单在园内显着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连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注明幼儿园已审核的字样、并加盖公章),经园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区教体局审批、汇总。汇总后由区教体局将资料上报xx市学生资助办公室。幼儿园要将资助幼儿有关材料妥善保存,并建立幼儿资助信息档案。

(二)资金拨付区财政将补助资金下达到区教体局,由其负责直接发放。

(三)发放方式区教体局采取通过银行卡集中发放助学金的方式。幼儿园根据已审批受助幼儿的信息,为其家长或监护人制发银行卡,资金到位后,及时、足额、集中将助学金在每学期最后一个月发放到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资助银行卡中。每名受助幼儿在学前教育期间最多只能享受6个学期的助学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政策,要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资助政策宣传到幼儿园所有家庭,确保符合资助条件幼儿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二)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幼儿园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资助档案,将幼儿资助申请表、贫困证明、公示材料、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三)严格工作程序。各幼儿园要认真对待资助工作,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实施方案的程序,确定资助对象。幼儿园要加强幼儿学籍管理,确保资助信息真实、可靠。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在资助工作中存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_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助力扶贫工作计划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任务、新要求,以帮扶资助贫困学生、提升贫困学生素质为首要工作任务。为扎实稳步推进本学期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圆满完成资助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1.认真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核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对所有贫困学生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审核、评定。

2.做好20xx年秋季学免受助学生的审核工作,并在“南京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相应的提交申报等工作。

3.完善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从严、从细、科学地归类汇总。

4.对享受生活补助的学生进行信息统计、整理汇总,核实上报、审批及发放资助金。

5.通过家长会、校内宣传栏、幼儿园网站、班级QQ及微信群等途径积极宣传资助政策。

6.及时完成有关资助工作的临时任务。

7.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认真领会相关政策精神和操作规程,为我园资助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幼儿园助力扶贫工作计划 第5篇

为贯彻落实《_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以及省、市扶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园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学前教育助学制度,特制定灌云县学前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助学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助对象

受资助对象为公办幼儿园(3-5周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包括:

(一)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女、五保户供养的未成年子女和残疾幼儿;

(二)低收入家庭子女;

(三)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临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年由县教育局和财政局于年初确定标准并发布到各幼儿园。

三、经费筹措

资助经费由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和落实,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乡镇街办、各幼儿园要开展献爱心活动,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扩大经费来源。

四、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

1.县教育局组织各公办幼儿园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名册和相关资料台账。

2.各幼儿园将资助幼儿的`家庭经济困难与乡街核对,并在幼儿园公示一周;上述工作完成并确认无误后,各幼儿园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上报县教育局。

3.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符合确认。

五、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教育局要认真最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组织实施工作,幼儿园园长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作为具体责任人,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确定自主对象,准确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群,建立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我县幼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