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粮食生产工作计划 第1篇
1.对早稻(含春季制种)采用塑盘保温育秧(抛秧),集中育秧面积达3亩(含)以上(塑盘4500盘以上),大田抛栽面积75亩(含)以上的,按800元/亩给予奖补。
2.对早稻采用工厂化催芽暗化处理后,秧田保温育秧(机插秧),集中育秧面积达1亩(含)以上(秧盘2000盘以上,按每亩大田需秧盘25盘计算),大田机插面积80亩(含)以上的,按1600元/亩给予奖补。
稳定粮食生产工作计划 第2篇
1.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组织种粮大户、农机手,开展技术培训并发放技术资料,指导推广运用绿色防控新技术,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提高单产;组织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工作,随时解决农户实际问题。
2.积极推广优质品种。为进一步加大我区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力度,加快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进程,在全区全面推广低镉水稻品种,从源头上解决稻谷镉含量超标问题。
3.积极推进集中育秧。根据上级“严格控制直播,有效防范灾害天气影响风险”的要求,加强宣传倡导,积极推进集中育秧。
4.加大发展大户力度。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促进土地连片流转,大力发展种粮大户。支持鼓励大户购买农机装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大户与农业企业合作,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社会化服务功能。
5.加强农资农机保障。做好农资调度,保障化肥、种子、农药等稳定供应,确保农资价格稳定、质量可靠。指导生产主体备足机具,提前做好农机具保养、调试和检修,提高整地、播种质量,确保机具、机手以良好状态投入生产作业,推进粮食生产机收和烘干减损。
6.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农业保险推广力度,及时提供灾害预警和病虫害监测预警,加强病虫害防控,提供抗旱、抗涝、抗病虫害的技术支持,提高农户应对自然灾害能力,降低自然灾害和病虫害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减少农民经济损失。
借鉴先进县市区“统分结合”的经验,针对我区特殊的地形地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组织镇(街道)、村(社区)把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干着不经济的事宜统筹起来,实现农户与社会化服务主体的有机衔接,农户与村级合作社的有机衔接,推广一批典型示范,形成岳塘特色“统分结合”模式,开创我区粮食生产工作新局面。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将粮食生产列为各级各单位重点工作,把粮油面积、产量纳入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绩效评价指标。强化领导联点包干的责任机制,压实镇(街道)、村责任,确保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宣传,强化政策落实。通过微信、横幅、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区级粮食生产综合奖补等强农惠农政策。精准落实各种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发挥资金使用效能,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强化政策及时兑现,提高种粮大户的积极性。
稳定粮食生产工作计划 第3篇
1.对累计耕种5亩(含)-30亩(不含)农田种植早稻的,机插每亩奖补60元、非机插每亩奖补40元。
2.对累计耕种30亩(含)-100亩(不含)农田种植早稻的,机插每亩奖补130元、非机插每亩奖补100元。
3.对累计耕种100亩(含)以上农田种植双季稻的,种植早稻机插的每亩奖补200元、非机插每亩奖补150元,在种植早稻的田块上继续种植晚稻的每亩奖补50元。
规模种植奖补既考核面积,又考核产量,其中面积考核采取航拍飞测和指导组复核等方式进行。验收分两次进行,第一次验收:核实面积后拨付2/3奖补资金;第二次验收:随机对大户种植产量进行抽验,以达到平均任务单产拨付剩余1/3奖补资金。春季制种可享受早稻规模种植奖补政策。
(三)耕地撂荒整治补助。对非粮化图斑及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田块,开展水利、机耕道、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分步推进撂荒耕地整治,符合种植条件且种植粮食作物的给予乡镇撂荒耕地整治补助300元/亩(与自然资源部门耕地流出整改不重复奖补)。针对耕地抛荒撂荒一年以上的,将取消耕地地力补贴,当年整治到位的可以享受耕地地力补贴。
(四)粮食示范基地引领。给予每个粮食示范点2万元的农资补助,对粮食示范点早中晚稻的面积和产量进行抽验。落实示范领办全过程进行指导考核排名制度,达到示范引领效果的示范点将评出综合前3名,予以全县奖励,对于未达标的示范点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等情况启动问责。
(五)明确高质高产奖励。对县乡村示范基地粮食单产方面有大幅度提升,发挥较好引领示范作用的种植早稻100亩(含)以上种植大户,给予全县前10名种植能手称号并奖励2000元,全县早稻种植状元奖励5000元。
(六)水稻保险兜底。开展产粮大县水稻保险工作,实行1100元/亩完全成本保险,由县财政兜底为水稻种植户(不含50亩及以上大户)办理水稻保险,发生灾情统一报乡镇农技人员,由乡镇及时报保险公司现场踏看、理赔,帮助农民抵御种粮灾害风险,稳定种粮收益。
(七)延续金融支持政策。30亩(含)以上的粮食种植户,可申请“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财农信贷通”或向省农担公司贷款担保等金融政策支持。
(八)创建品牌支持政策。用好全县土壤富硒自然条件,大力发展富硒大米等优质水稻,创建“兴国富硒大米”等系列特色品牌,实行统一品牌、统一商标、统一包装化管理。支持县内粮食加工企业发展订单种植。对新获得富硒大米等相关品牌认证的企业或合作社给予奖励。
(九)工作经费补助。根据早稻种植任务完成情况、完成比例拨付30元/亩的工作经费,用于农资调配、早稻翻耕、水稻育秧、无人机飞测面积核实等粮食生产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扛起粮安责任。各乡镇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压实属地责任。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合力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抓粮食生产的浓厚氛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乡、村两级党组织负责人分别抓好500亩、100亩以上的早稻生产示范基地,乡镇挂点领导抓好100亩以上的早稻生产示范基地,做到推广良种良法、高产丰收。
(二)强化责任落实。乡镇党委、政府是粮食生产责任主体,采取乡镇党政班子成员驻村负责制,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到户的责任网格化制度,大力宣讲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最低收购价、农机购置补贴、县级奖补等强农惠农政策,充分挖掘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形成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抓粮食生产的浓厚氛围,确保粮食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管理,及时兑现补贴政策。乡镇要完善种粮补贴奖补申报、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台账,实行公开公示制度。要加强村集体组织和种植大户承包经营的监管,严禁只种不管、套取奖补、中稻提前享受早稻政策等现象,杜绝人情补贴、骗补、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现象出现,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县财政统筹安排工作经费,用于开展粮食生产指导、无人机飞测面积核实、技术培训和指导等。
(四)加强督导指导。组建由各成员单位及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参与的指导组包干负责,突出面积落实、田间管理、耕地保护等重点,其中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粮食生产实情进行初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复核,作为规模种植奖补的面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