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支队年度工作计划(实用3篇)

时间:2025-12-27 09:40:28 作者:admin

交通执法支队年度工作计划 第1篇

(1)加强执法业务督查通报力度,提升执法效能。结合督查通知(整改)书、反馈报告、督查通报等为抓手,着力解决执法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执法业务工作水平。大队指定专人按要求上报工作小结至支队。

(2)加强执法宣传,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作用,适时组织媒体记者 “跟队行动”、“执法体验”,通过“专版报道”、“新闻报条”、“执法微讯”及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积极开展各类陆路执法工作宣传,巩固和深化陆路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3)加强内业管理,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各科室要严格对照《规范化建设内业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的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内业资料管理工作,做到“整理及时、分类合理、内容完整、形象统一、整理美观”,进一步提升内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执法工作要求

(一)大队执法人员应按照职责安排,根据大队年度计划、月工作计划,结合辖管区域工作实际,合理研判制定周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各岗位负责人必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认真按计划或方案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每次检查或整治要做好执法检查记录,记录必须要素齐全,做到真实、准确、完整,按月归档保存。

(二)企业检查采取 “双随机”方式(随机确定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或线路)开展,主要形式是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检查必须在法定执法区域,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以及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要求进行。须联合执法的,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

(三)发现违法行为时,符合立案条件的依照《_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规定收集证据、立案处理,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执法。

(四)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案件,应及时按规定抄告或移送,并形成记录备查。发现重大案件和重大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报告大队主要领导。

(五)如因上级工作部署、季节、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未能有效执行或需对执法计划进行调整时,应及时备注并报支队备案。

六、党建行政工作安排

交通执法支队年度工作计划 第2篇

(1)全力做好春运执法保障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交通局和市支队有关春运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春运交通执法服务保障工作,通过“三个行动阶段”,依法维护良好交通运输环境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春运安全便捷出行。

(2)强化“两客一危一重”整治力度。每周组织执法力量对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及重要公路路口开展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两客一危一重”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按照交通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利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等方式深入企业,加大对车辆动态监控、车技管理等方面检查力度,依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强化“非法营运”整治态势。坚持将整治非法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列入常态化执法工作,对非法营运集聚区开展整治,严厉整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含网络预约出租车)、道路客货运输等非法经营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的,应及时依法移送或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查处,全力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稳定。

(4)强化出租车汽车整治力度。持续加大对辖区出租车违法违章行为整治力度,重点查处出租汽车不按规定使用检定合格里程计价器、无正当理由拒载、无故绕行、甩客、议价以及在设有出租车营业站点的场所,未按规定排队载客,离开车辆招揽乘客或在营业站点外揽客、拉客、从事中介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规范出租车经营服务。

(5)推动道路运输相关企业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查处非法经营的维修、驾驶培训(含非法训练点)、汽车租赁、货运代理等道路运输相关行为,加强企业监管力度,依法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

(7)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对货运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进行立案,对货运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吊销车辆营运证。

交通执法支队年度工作计划 第3篇

一是继续将综治平安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实行责任清单制,以明确各自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二是强化安全检查和内务督查,积极开展安全大排查工作,做好消防安全应急、防洪防汛等演练。三是不断健全公车管理制度,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确保执法用车安全。继续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违”等工作,做好线索摸排、资料收集、反馈等工作。持续开展垃圾分类、爱国卫生运动、移风易俗、严防奢侈浪费等工作,优化办公楼区等环境卫生。六是健全各种防台、防汛等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值班值守带班工作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办公楼区用电、用水、防盗、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