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准备阶段资料计划 第1篇
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的措施应包拓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一、进度控制的组织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建立进度控制目标体系,明确建设工程现场监理组织机构中进度控制人员及其职责分工。
2)建立工程进度报告制度及进度信息沟通网络。
3)建立进度计划审核制度和进度计划实施中的检查分析制度。
4)建立进度协调会议制度,包括协调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协调会议的参加人员等
5)建立图纸审查、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二、合同措施。进度控制的合同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推行CM承发包模式,对建设工程实行分段设计、分段发包和分段施工。
2)加强合同管理,协调合同工期与进度计划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中进度目标的实现。
3)严格控制合同变更,对各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后再补入合同文件之中。
4)加强风险管理,在合同中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对进度的影响,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
5)加强索赔管理,公正地处理索赔。
三、进度控制的技术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审查承包商提交的进度计划,使承包商能在合理的状态下施工。
2)编制进度控制工作细则,指导监理人员实施进度控制。
3)采用网络计划技术及其他科学适用的计划方法,并结合计算机的应用,对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动态控制。
四、进度控制的经济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及时办理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
2)对应急赶工给予优厚的赶工费用。
3)对工期提前给予奖励。
4)对工程延误收取误期损失赔偿金。
施工准备阶段资料计划 第2篇
为进一步增强工程物资管理人员的技能水平,提高工程物资管理的效能。结合公司对标管理,依据工程物资管理制度,编制工程物资管理标准化作业指导书,以突出实用为重点,以工程物资供应管理、全过程控制为基础,推行标准化技术。标准化术语规范释义:
1.全过程控制:
针对工程物资采购供应管理过程中每一个流程,按照电力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定的要求,对物资管理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细化、量化、标准化、程序化,保证管理过程处于“可控、在控”状态,不出现偏差和错误,以获得最佳秩序和效果。
2.标准化作业指导书:
对每一项作业按照全过程控制的要求,对工程物资的计划审核、提前储备、采购供应、结算等各个重要环节,明确具体操作的方法、步骤、措施、标准和人员责任,依据制度和管理流程组合成的执行文件。对工程物资的管理标准化作业起指导作用,并作为管理人员学习和培训的主要教材。
一、标准化作业构成
1.适用范围。
本标准作业指导书所适用的管理范围和权限主要在工程物资,不在此范围的物资不能使用此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进行管理工作。由于工程和生产物资的管理方式不同,为加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针对性、实用性,特设定适用范围。
2.管理思路。
为规范工程物资管理、实施统一的物资保障措施和服务,保障物资采购、供应、运输、安全高效的物流局面。即提出“四保”管理思路,即施工保储备,维护保路畅、供应保需求,业主保协调。
3.管理流程。
为确保每项物资采购工作能够安全、保质保量的完成,离不开工作前的认真准备和思考,本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规范了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前,工作人员标准、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物资供应的安全措施、现场管理标准等。皆在保障工作在安全、有准备的前提下完成,以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在物资的管理过程中,整个环节必须进行标准化的规范。供应前,应熟悉物资性能特征,明确工作流程,物资的管理标准,运输的安全和注意事项,尽量将标准数据化、短语化、图表化,易于理解和记忆,突出实用性、可操作性,有效提高物资管理人员技能。
二、标准化作业
1.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编制。
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编写,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编写参照《电力企业物资分类管理标准规范》的要求,遵循其编写原则,分为工程物资计划审核、物资采购成本节约措施、供应过程控制管理、流程图、附录等。
2.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执行。
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必须带至工作现场,由工作负责人按标准书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要求逐一落实。重点检查有无漏项,操作程序是否正确,测试数据、缺陷内容是否准确。并将数据、缺陷内容直接记录在附录页上。
三、标准化作业实施细则
1.工程物资计划审核:
各施工单位主材计划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部位、工程进度进行月度物资计划的编制申报,工程编码一栏各施工单位应认真对照,按照下发的《宝瓶水电站工程项目名称及代码表》填制工程编码(初级编码)。物资计划申请表经工程建设管理部、物资设备部、计划经营部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转交给物资设备部采购供应。各施工单位须在每月25~26号将已审核批准的次月主材计划申请表提交物资设备部。其它时间不接收计划,次月25日为本月计划完成执行核对日,本月计划材料不再调拨。型钢等特殊材料计划应提前两个月申报。
紧急计划先经工程建设管理部审批后传真至物资设备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施工单位须在七天内补全纸质的签字手续。
为节约采购成本,各施工单位工程材料计划总量须在15吨以上,以降低运输费用和和确保交通安全。
各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及时申报物资的需要计划,物资设备部汇总后采购,购买物资严格按计划、审批、询价、会签、合同或招标等物资管理程序办理后在再执行供应发货流程,以避免出现急用的物资滞后。
2.提前储备:
因道路和天气等原因,各施工单位的水泥、粉煤灰储备量必须有施工最高峰期时需用量的`七日用量(储备要求量),每月将各施工单位储备调拨单下发给供应单位,供应单位按量测算每天的供应量,并按计划执行供应,月末核对检查储备量,达不到供应要求的,物资设备部将按照供应比例对供应商和施工单位进行惩罚和考核。
各施工单位在开仓前储备好所有主材,施工单位对该批主材用量负责。验仓时提前考虑好主材用量,储备不足时,积极协调物资设备部及时供应,以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
3.供应管理。
在库物资:按照已批准的物资计划物资设备部开具主材调拨单施工单位签字确认库管员见完整的调拨单出库施工单位到库房装车主材数量核对做出库单施工单位签字确认扣款量和扣款金额移交财务管理部。
采购物资:物资供应商将主材装车运至施工现场施工单位核对主材数量月底物资设备部依据供应商的送货单做出库单施工单位签字确认扣款量和扣款金额移交财务管理部。
各施工单位的材料签收人员,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以文件形式报物资设备部,便于业主在无施工单位公章情况下确认签收。施工单位的物资签收人员在签字时应注明施工部位的准确名称。
4.结算扣款。
与供应商的结算主要依据合同、发票、材料送货单和材质证明等资料进行结算。
与各施工单位所有的甲供材料都须扣款。物资设备部依据施工单位已签字确认的材料量,填制材料出库单,出库单上应按照供应不变价进行扣款和材差的计算,并根据施工单位材料的实际使用部位进行工程编码的填制,最后依据完整的出库单编制物资扣款报表,主送计划经营部和财务部执行扣款手续办理。
5.运输管理。
进出水电站建设现场的运输物资车辆均应接受磅房过磅检查,并服从指挥调度。票据填写应完整,收货单位、收货经办人、收货日期、送货车号、联系方式等应填写工整、齐全。无物资部或工程部开具的出门证,一律不得放行,并扣压其携带物资。
水泥、粉煤灰一次运输损耗,发料误差在内标准。对超出范围的量差,按实际过磅量结算。
施工准备阶段资料计划 第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_大气污染防治法》、《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总体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分类监管、综合防治的良好局面,有效解决扬尘污染问题,通过对各类建筑工地施工扬尘进行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扬尘污染,降低城市空气中颗粒物浓度,减少灰霾天气产生,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扬尘治理体系,坚决遏制建筑工地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治理范围
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
三、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着力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扬尘污染的突出问题,实现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实现“六个百分之百”治理目标到位:
1.施工现场实行100%封闭管理,城市主干道采用不低于米,次干道、支路不低于米硬质围挡。
2.严格按照场地施工条件设置过水沟槽、冲洗平台和三级沉淀池,安装冲洗设施,出入口车辆冲洗率达到100%。
3.建筑垃圾及余土清运实行100%密闭运输。
4.施工现场出入口及施工主要道路硬化,裸露场地和土方、堆场100%覆盖或临时绿化。
5.施工现场土方作业、拆除作业必须配备洒水、喷雾等降尘设施,100%实施湿法作业。
6.工地出口两侧各30米路面100%实现“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
四、治理内容
(一)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工作职责。按照“谁建设、谁治理、谁付费”的原则,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成本,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完成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细化管控措施和管理责任,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信息。监理单位应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加强施工现场检查,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立即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制定施工扬尘治理细化标准。各工程项目须大力推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纳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提高扬尘治理施工管理水平。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细化为工地围挡、裸土覆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车辆清洗、密闭运输等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三)打造扬尘治理示范工地。按照质量安全生产标准要求,每年度建设1-2个扬尘治理示范工地,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建设各方主体相关人员深入现场一线,学习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规范,提升一线操作人员的意识和技能,加强示范引领。
(四)强化施工扬尘前期监督。从严把关,加强监督,在建设项目招标时,应把达到施工扬尘治理标准作为要约条件写入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承诺。项目开工前,县质监站将对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
(五)严控施工过程扬尘污染。充分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施工过程扬尘监管。规模以上施工工地要安装视频在线监控设施,实施远程监管。
20xx年底前,将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开展建筑扬尘治理专项督察行动,重点督查施工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项目,按照扬尘治理规范要求进行督察,不合格的将责令整改。
(六)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扬尘治理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依据《_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从严处理,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加强动态监管,增加监督抽查频次,并进行现场核验。同一施工现场在一个年度内因扬尘治理问题受到两次及两次以上处罚的,取消施工单位评选省、市优质工程资格,并将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建设单位采取约谈告诫、通报批评、公示违规行为等措施;对监理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中工作迟缓、推进不力、责任不到位、扬尘污染问题严重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警示、公开约谈等措施,依法问责。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全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特成立扬尘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建筑业管理股、质监站、施工管理站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站,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的工作制度。各工程项目要在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扬尘治理进展情况至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有关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并整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扬尘治理工作开展监督抽查,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推动扬尘防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三)规范管理,从严执法。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实施本系统执法检查,与县相关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厉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行为,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扬尘防控执法监管体系。
(四)鼓励公众监督。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宣传教育,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扬尘污染防治意识。公布举报和投诉电话、网站,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参与监督的权利。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受理扬尘污染监督举报信息,及时回复,限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