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所2021年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6-01-02 09:47:43 作者:admin

监所2021年工作计划 第1篇

1、继续开展教育收费重点检查。

结合2020年教育收费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已计划尚未开展的东安县一中、东安县舜德学校、东安县大庙口中心小学开展重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增加3-5所公办学校作为检查对象。(计划实施时间:1-5月)

2、开展春运价格监督检查。

按照省市对春运价格监管工作的安排,对春运期间客运票价、客运站收费等开展执法检查。结合春运价格监管,对春节前后节日市场价格开展监管,重点关注粮油肉蛋禽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计划实施时间:2021年春运期间)

3、开展涉教第三方单位收费专项检查。

开展对以在校学生为对象,通过学校或变相通过学校向在校学生收取费用提供商品或服务行为的单位、企业或个人的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并收费的行为、不坚持自愿原则要求在校学生购买省目录外教辅资料等行为。(计划实施时间:2月-5月)

4、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

对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收费行为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领域的收费行为。(计划实施时间:3-6月)

5、开展医疗服务行业收费及价格行为专项检查。

将乡镇卫生机构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按照不少于50%的比例抽取6-7所乡镇卫生院作为检查对象,县级公立医院原则上采取全覆盖检查,随机抽取3所民营医疗机构开展执法检查。(计划实施时间:4-9月)

6、开展家电行业、化妆品零售行业价格专项检查。

重点对家电行业、化妆品零售行业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检查。(计划实施时间:5-10月)

7、开展物业收费专项检查。

对物业收费标准、管道燃气安装收费等行为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查处不按规定收费公示、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提高收费标准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计划实施时间:7月-11月)

8、开展民办幼儿园收费专项检查。

采取全覆盖提醒告诫,重点随机检查的方式对全县民办幼儿园开展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按规定进行教育收费公示,规定项目外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计划实施时间:9月-12月)

9、常态化开展一般工商业转供电行为监管。

对一般工商业转供电收费行为,包括通信基站转供电收费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管,制定转供电监管对象库,按照常态化管理上下半年对转供电主体进行监管,重点防止转供电主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反弹。(计划实施时间:全年)

10、完成国家、省、市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监所2021年工作计划 第2篇

1、继续开展药品流通领域(经营、使用)质量安全专项稽查。

(1)严查非法渠道购进方面的违法行为。

(2)严查违反《GSP》的违规行为。

(3)严查涉及药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涉假、涉劣)。

(4)严查未按要求储存、养护、管理药品的违规行为。

2、继续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稽查力度。

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饮片的;(2)为他人违法经营中药饮片提供场地、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的;(3)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并销售或使用的;(4)对供货方资质审查不严格,购进中药饮片未按规定索取合法资质、票据和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书的,以及购进、销售和使用假劣、染色增重、被污染的中药饮片的;(5)非法分装、加工或贴签销售外购中药饮片的。

3、继续开展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严厉打击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未经许可(备案)从事经营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黑窝点”“黑网站”“黑平台”“黑门店”,使重大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落实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推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用械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4、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

2021年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提高对化妆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处罚力度,争取化妆品办案取得重大突破。

监所2021年工作计划 第3篇

1、完善监管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强化防疫防控常态化督查。

(1)规范落实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审核制度。认真落实国家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小餐饮店实行许可备案管理,严格申请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工作程序,并结合环保督察工作要求,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场所“通风排烟调温设施”现场核查,切实把好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

(2)摸清底数,加强日常监管,加强防疫防控常态化管理。开展本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小餐饮店摸底排查工作,摸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底数和基本情况,同时着力抓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完善日常监管巡查和记录制度,实现责任网格化、检查格式化、管理痕迹化,确保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3)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及风险等级管理。 按照国家、省市局关于量化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全县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应评定单位动态等级评定率达100%。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年度等级评定为A级的,原则上12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B级的,原则上6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C级的,原则上3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D级的,原则上12月内至少检查4次。

2、突出工作重点,提升餐饮安全监管水平。

重点整顿敬老院及社会福利机构食堂、学校食堂,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景区餐饮、小餐饮店、校园周边家庭式托餐行为等高风险领域以及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冷荤凉菜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非法加工提炼使用地沟油、潲水油等行为;根据省市局有关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切实抓好各项重点整治工作。

3、深化专项整治,解决餐饮安全突出问题。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局的要求,以食用油、肉类、乳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和餐饮具消毒为重点,着力开展重点品种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深化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治理,解决餐饮安全突出问题。   

(1)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要加强对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食堂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特别是学校春秋季开学、中高考及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前后,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巡查记录或监督意见书,留下监管痕迹;二是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每所学校进行逐一评定,确保每所学校每年动态等级评定不少于四次,年度等级评定一次,认真填写并留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年度等级评定表》;三是要加强对营养计划试点学校食堂的监管,对每一所营养计划试点学校食堂逐一进行考核评分;四是强力推进我县学校(单位)标准化食堂建设工作。以改善就餐人员饮食条件、提高餐饮服务水平为目标,完善食堂设施设备,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加强餐饮服务队伍建设,通过标准化食堂建设工程实施活动的整体推进,按级分类逐步实现食堂设施建设标准化,食堂管理规范化,餐饮服务人性化、精细化。

(2)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以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严查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

(3)深入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按照省、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全面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的小餐饮进行备案登记,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小餐饮店的经营行为。

(4)深入开展“校园周边家庭托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2019年、2020年两年连续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家庭托餐等违法行为的基础上,以各中小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家庭托餐餐饮经营单位为主要对象,全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查“无证无照”家庭托餐餐饮经营单位;严查场地、设施不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无健康资质上岗制作加工食品及食品原料的家庭托餐餐饮经营单位。

4、强化督导,提高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

(1)加强重大活动、会议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定完善重大活动餐饮安全监管保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督促指导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严格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制度,严格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根据实际,实施动态监管和全程监管相结合的方式,提升重大活动保障能力,有效预防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核查回复各种媒体平台反映的餐饮服务安全事件,规范食物中毒事件报送程序、畅通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快速、准确、及时。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2小时内须上报相关单位,控制事态,消除危害,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切实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5、创新“互联网+”的监管模式,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1)全力推进餐饮单位食品采购溯源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规范其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贮存行为,鼓励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溯源电子商务平台,建立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大力推进跟电信部门联动合作推动“互联网+”的“明厨亮灶”监管模式。

(2)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推进日常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

(3)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部位,狠抓关键环节,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食堂的监管,督促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餐具消毒保洁工作。

(4)积极围绕2020年餐饮服务为主体的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确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主动联合卫计委、教育、农业、建设和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树立监督执法的威严,增强监督执法震慑力。

(5)继续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结合日常监督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建设等长效工作机制。

 6、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

重视宣传工作,坚持将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贯穿于监管的整个过程,坚持多渠道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当地政府重视、部门配合、群众支持,同时积极开展对农村流动厨师、食品从业人员、协管员、信息员的相关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

监所2021年工作计划 第4篇

(一)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继续重点抓好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五个种类、一个行业”的食品污染治理工作;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食品专项打假工作,继续加大卫生监督力度落实和巩固“四个100%和一个95%”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有力地推进了我市的“食品放心工程”建设。

2、继续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重点抓好餐具消毒的宣传和监测工作,切实把住“病从口入”关,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要求初训覆盖率达100%。

3、加大食品卫生监督监测执法力度,继续重点抓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的食品污染治理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落实新、改、扩、续建食品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查和验收,抓好卫生设施的软、硬件建设,做好卫生学评价工作。

⑴加强对上市猪肉砷、镉检测,每半年抽检1次,每次抽检不少于10个样品。

⑵加强对矿泉水、纯净水生产经营单位的许可管理和卫生质量监督管理,拟4月下旬召开一次全市矿泉水、纯净水污染治理工作会议,加强对矿泉水、纯净水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严格进出厂检测程序,指导其建立食品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⑶抓好上市豆腐等豆制品的污染治理,对辖区内豆腐等豆制品加工单位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整顿,建立健全本底档案资料,做到长效管理,同时加强对加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加强许可证管理,定期对豆腐等豆制品、加工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⑷加强对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酒店、宾馆的饮食卫生日常监督管理,采取专项治理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餐饮业和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食堂进行全面的整顿,

4、XX年内在学校(包括幼儿园)食堂、城区餐饮业、直饮水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继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根据全省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度要求,结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与年审开展工作。

5、加强各类食品和餐具消毒监测工作。今年计划各类食品卫生监测13类以上,监测数不少于650份;餐具消毒监测数不少于1200份。并由监督人员依照规范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对采样监测结果不合格产品,予以销毁、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组织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体检率和培训率达100%,同时做好职业禁忌人员的工作,调离率达100%,及时发放健康证和培训证,发放率达100%。

2、开展公共场所新开业或卫生许可证复核单位卫生审查和监测,及时完成本年度换发证工作。

3、开展新、改、扩建的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建设项目卫生评价率达80%以上。

4、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力度,对所管辖的各类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

1、全面掌握全市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基本情况,加强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好饮用水卫生监督,积极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水质监测工作。

2、对市级水厂(xx二水厂)管网末梢水质定点(10点)进行每月1-2次监测,其中5-9月份每月2次(全年共17次)。

3、组织集中式供水单位供管水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体检率培训率均达100%。同时对职业禁忌人员进行调离,调离率达100%。

4、掌握市区二次供水设施卫生情况,给予定期定点(16点)水质监测每年4次(每季度一次),以便观察二次供水水质的变化情况,同时根据本市二次供水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和根据上级精神,做好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工作,采取不定期不定点的二次供水水质抽检,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10份。

监所2021年工作计划 第5篇

20××年下半年,我所将继续秉公执法,按照区政府及市、区卫计局提出的年度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紧紧围绕群众和社会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执法、综合执法及专项整治力度。针对各项工作的性质和目标管理要求制订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行业监管

(一)严格开展校验审批工作,利用校验的过程,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的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

(二)重点打击各类机构内部的非法行医,查处是否超出范围执业、使用非专业技术人员执业、有否出租、承包科室、违法医疗广告监督检查等违法行为。

(三)强化消毒隔离制度,规范医疗废物处理,对医院感染控制不规范及违法处置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四)加强医疗广告的监督监测力度,结合正在建设的医疗广告监测系统建设,充分利用新的技术和资源,规范医疗广告内容,净化医疗市场,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二、结合“巩卫”专项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一)上报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泳池水抽检结果。对抽检有不合格项的单位重点检查,发现有违反卫生要求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做好辖区内泳池场所的日常监督工作。

(二)开展各类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评审工作,针对行业内部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健康证持证上岗率低的特点,加大对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检查力度,最终达到通过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优质单位降低监督频次,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加大监管力度。并通过媒体报道,行业竞争等手段,促进企业自身对卫生质量意识水平的提高。

(三)结合卫生监督协管开展二次供水储水设施摸底调查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一)以学校量化分级管理为抓手,全面推进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重在改变现阶段普遍存在问题。适当时机,将撰写专门的.工作报告到卫生、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区政府,借势借力改变现状。

(二)继续探索以学校量化分级为主导,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的学校卫生监管新模式。继续借助现阶段已经搭建完成的即时通讯新媒体平台,并延伸至学校卫生管理的各个领域,形成多形式培训,多形式互通的新局面。

(三)鉴于现阶段室内照明问题相当突出,下一阶段引入第三方评测机构进行横向测评及借助社会力量协助学校解决当前难题仍然是主要工作重点。

(四)加强与教育行政部分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创造一个以服务和管理相结合的平台,为更好地解决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创造条件。

(五)加强学校卫生专(兼)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工作。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学校卫生专职或兼职监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执法水平。

四、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

下半年,我所将继续开展医疗机构、学校、托幼机构等场所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并联合疾控中心开展消毒抽检工作,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督查。通过各专项活动,督促各单位严格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五、以“一门式”政务服务体系改革为契机,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20xx年下半年,按照全区“一门式”政务服务体系改革的统一部署,加强行政审批绩效管理,在继续做好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并联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理顺审批流程、做好群众宣传、建立内部运转程序,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为群众推出更便捷、更细致的服务。

六、严格按照专项要求,开展放射卫生监督

(一)深入开展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对前期发现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跟进,指导督促口腔医疗机构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做好放射卫生知识宣传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完成。

(二)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指导。

七、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

在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中,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在监督执法过程中,认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使被处罚者心悦诚服,对未受到处罚者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严格着装管理规定,时刻注意执法人员身份合法、亮证执法、语言文明、行为文明,认真做到行政执法活动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填写规范完备、现场取证真实有效。对各类处罚案件慎重对待,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力求做到证据确凿、合理合法,让当事人知法服法。

监所2021年工作计划 第6篇

为做好2021年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2021年全县市场监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认真履行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职责,规范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的市场秩序,有力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管,消除药械经营、使用中的重大安全隐患,杜绝药械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强化餐饮食品日常监管,保障全县公众饮食安全,实现全年食品安全零事故;深入开展整治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整顿活动,定期开展流通领域的商品抽检,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强化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二、工作计划

监所2021年工作计划 第7篇

1、继续加大重点食品安全治理力度。继续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大米、白酒、饮用水、保健食品等重点产品的执法力度。

2、继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保健食品、婴配奶粉、冷库、饮用水、食盐、酒类等重点产品的专项检查。

3、加大包装饮用水行业的整治,加大对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巡查和抽检力度,让老百姓有安全、卫生的饮水环境。

4、强化核查处置工作,加大对核查处置的处罚力度,按规定要求完成核查处置任务并按要求填报国抽系统。

5、对县城内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加大执法和监管的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取缔,对符合条件的要大力帮扶。                                                                                                                                                                                                                  

6、开展酒类产品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壮阳类等药物成分的违法违规行为,标签标识违反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无证生产经营酒类产品,经营假冒伪劣高档白酒、红酒等酒类产品,特别是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酒类产品、非法进口酒以及其他可能导致食品安全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最严格的标准、最严谨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工作方针,真抓实干,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的中心工作任务,确保我县食品安全。

监所2021年工作计划 第8篇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信息宣传工作,扩大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影响力,结合《20xx年全市卫生计生宣传工作要点》(鲁卫宣传字〔20xx〕1号)和《市市卫生监督所20xx年工作要点》(鲁卫监〔20xx〕6号)精神,现制定我所20xx年信息宣传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xx年,紧紧围绕全市卫生计生服务监督年活动和综合监督各项工作,加强我所及各地工作动态宣传,为领导把握全局和正确决策服务。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公众法制观念和管理相对人守法意识。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为宣传工作提供充足保障。

二、工作重点与具体措施

(二)改进纸质宣传。改版《市卫生监督信息》,编发《市卫生计生监督动态》,丰富宣传内容,提高稿件质量,优化发布范围,确保宣传效果。做好《市卫生计生情况》的选稿、供稿工作。

(三)加强媒体宣传。加强与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的联系沟通,强化社会宣传。积极向《健康报》等“三报五刊”报送稿件。

(四)探索新媒体应用。联系电信运营商,群发公益短信,扩大卫生监督影响力。原则上常规宣传每季度群发1次,专项行动或宣传周结合活动形式群发。

三、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