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计划(通用5篇)

时间:2026-01-04 09:34:20 作者:admin

司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第1篇

——强化科技创新立法支撑。要聚焦科技创新亟待解决的法治问题,推动和配合有关部门加快研究低空经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型储能等新兴领域立法。

——提高科技创新领域执法水平。要推动转变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进一步优化“无事不扰”、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等监管机制,不断营造鼓励创新、包容创新的监管环境。

——优化科技创新法律服务供给。要精准对接科创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构建起全生命周期支持科技创新的法律服务体系,为科创企业提供更多“量身定做”式生产性法律服务。

司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第2篇

——构建涉外法治协同工作格局。要加快推进设立省级层面涉外法治建设正式工作机构。

——做准做优做强涉外法律服务。要加强“广东省涉外律师事务所库”建设管理,提升律所的品牌效应和国际影响。要进一步搭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与企业的有效沟通平台,优化和推广广东涉外法律服务网,全力支持仲裁机构国际化专业化发展。

——发展壮大涉外法治人才队伍。要扭住涉外法治人才培育强基、引进提质、人才应用、激励保障“四大工程”精准发力,全力打造涉外法治人才高地。要拓宽人才引育新路径,围绕国际贸易争端、跨境投资并购、涉外知识产权、企业国际化合规经营等领域,依托重点项目、重要平台加快引进和培育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要建立广东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参与“广交会”“粤贸全球”等境内外重大展会、重大经贸活动常态化工作机制。

司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第3篇

——抓紧做实大湾区政府立法项目。要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方向,进一步找准政府立法切入点,加快形成更多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制度创新成果。

——深化粤港澳法律合作。要用足用好粤港澳法律部门“1+N”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以项目化形式推动粤港澳法律部门交流合作安排落地实施,持续深化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推广“调解优先”计划,推出统一的大湾区仲裁员名册,进一步促进三地法律服务业融合发展。要以深入实施“湾区通”工程为契机,为粤港澳三地人员往来、车辆通行、资金流动、数据流通等“转换”、“接驳”工作提供更多法治保障。

——助力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要主动对接和吸纳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联动港澳在服务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等领域加强前瞻研究、先行先试,更好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

司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第4篇

——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全面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用好选任标准“指挥棒”,切实把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扎实开展_戒毒人民警察实战大练兵。

——加大从优待警力度,切实将爱警暖警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司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第5篇

——健全_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确保_决策部署在全系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坚持不懈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强化政治引领,加快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精准有效覆盖,确保法律服务队伍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