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理论人才库工作计划 第1篇
1、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学习能力强,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
3、熟悉相关业务工作,对岗位业务具有突出贡献;
4、在推动亮点品牌及创新工作方面,具有较高的实际操作水平。
检察理论人才库工作计划 第2篇
1、检察业务人才;
2、理论研究型人才;
3 复合全面型人才;
4、青年创新型人才。
检察理论人才库工作计划 第3篇
1、参与我院亮点品牌、宣传等工作;
2、参加相关的检察业务、调查研究等工作;
3、作为师资力量,参与本院相关培训及岗位练兵相关工作;
4、参与我院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查办理或某些案件的专案团队。
5、院党组统一组织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2018年5月底前以科室为单位,确定考核人才名单并推举至院党组统一审定。
(二)按照《西夏区人民检察院人才库的评审办法》,每年进行一次复审,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吸收补充达到标准人才,淘汰不符合标准人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西夏区检察院检察人才库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院领导班子、政工科、纪检及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政工科)。负责人才库人才选拔的具体事宜。院领导班子及各科室负责人要从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认识检察人才库工作的重要性,努力营造重视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保护人才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发挥导向作用。要加大对人才的培养、管理、调配和使用力度,做到人尽其才。要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宣传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取得突出业绩的人才,在员额检察官入选、提拔使用等方面为他们的发展提供机会和平台。对每年优秀的检察人才库人员给予个人嘉奖的鼓励,对成绩突出的检察人才,推荐为上级检察机关检察人才,营造我院人人奋进,争当人才的新局面。
(三)努力创造良好外部环境。评审委员会需加强与干警的沟通交流,加强有针对性的思想工作,了解和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
附件:西夏区检察院检察人才库评审复审办法(试行)
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