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控辍保学工作计划 第1篇
1.牵头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落实学校控辍保学主体责任。
2.加强对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定期开展辍学情况排查,建立辍学学生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教育关爱工作,通过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校吸引力。
5.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规范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利用学籍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为控辍保学提供数据支撑。
村级控辍保学工作计划 第2篇
1.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激发青少年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进取精神,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2.组织志愿者队伍,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进行学业辅导、心理疏导和生活帮扶,助力控辍保学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落实“七长”责任制。通过落实县长、教体局局长、镇长、校长、村主任、师长、家长“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摸底排查,建立相关台账。每年春秋两季开学第一个月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工作由镇(街道)政府,各便民(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牵头,辖区派出所、学校配合,以辖区派出所户籍为准,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通过“六查四比对”摸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底数并分层建立相关台账。
(三)建立辍学监测、劝返制度。各镇政府、义务教育学校要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就读情况核查,重点聚焦六年级、初三年级学段,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孤残学生等特殊群体,常态化开展监测帮扶,对控辍保学重点监测对象,要落实教师“一对一”联系监管,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积极进行有效沟通和思想劝导帮扶。对无故3日未到校,学生所在学校要家访了解情况;对无故5日未到校,学校要落实专人进行劝返并填写《劝返通知单》;对无故8日未到校,学校要立刻报辖区镇政府并进行共同劝返。
(四)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要充分发挥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职能,对残疾儿童接受教育能力进行鉴定,对不具备上学条件的儿童落实送教上门。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责任要落实到人,选派有责任心的优秀教师承担送教任务,加强教师的专业理论培训学习,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送教计划和内容,提高送教质量。
(五)严格开展控辍保学专项督导。县两办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到对镇政府、涉教部门的年终考核之中;县教体局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到学校、校长年终考核之中,并坚持每年春秋两季控辍保学专项督导工作。
村级控辍保学工作计划 第3篇
1.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建立“双线四包”责任制(即县、乡镇、村一条线,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户;教育局、学校、班级一条线,教育局领导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人),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将控辍保学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2.组织和督促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春秋两季开学的第一个月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辍学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及时掌握辍学学生动态,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3.协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贫困家庭、残疾家庭等特殊困难家庭给予必要的帮扶救助,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4.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对拒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监护人的批评教育和行政处罚工作,配合司法部门做好控辍保学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