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年度工作计划范文(共3篇)

时间:2026-01-09 09:47:59 作者:admin

反_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第1篇

《管理办法》对保险业反_行为进行了更加具体的规定,以下便是《管理办法》较之之前的补充规范之处。

1.《保险法》第68条中规定了设立保险公司应具备的条件,《管理办法》中加入了“对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建立了反_内控制度;设置了反_专门机构或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_工作;信息系统建设满足反_要求”等要求。

2.《保险法》第70条中规定了对申请设立应提交的资料的要求,《管理办法》中加入了“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和投资资金来源合法的声明;反_内控制度;信息系统反_功能报告”等材料要求。

3.《保险法》第80条中规定外国机构在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管理办法》更重复了这项要求,防止“黑钱”流出国内。

4.《保险法》第90条中规定了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时的注意事项,《管理办法》中加入了“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破产和解散时,应当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移交_有关部门指定的机构”等有关规定。

5.《保险法》第112条中规定了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代理人登记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中也强调了此项规定以确保保险合同当事人、关系人的信息完全。

6.《保险法》第116条中规定了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的行为准则,《管理办法》就“保密因反_要求而收取的客户信息、报告可疑交易”等方面进行了补充,以及明确了代理人、经纪人的审查、代理义务。

7.《保险法》第155条中规定了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履行的职责,《管理办法》中补充了监督机构的“反_审查、反_报告”等工作要求。

8.《保险法》第164条中规定了保险公司违法承保的法律责任,《管理办法》中补充了对_违法行为举报的法律责任。

9.《管理办法》中“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在订立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合同、理赔或者给付等环节对规定金额以上的业务进行客户身份识别”的要求也对保险合同部分进行了补充规定。

反_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第2篇

中国保险业的反_工作起步较晚,直至2006年,我国反_规则才正式开始覆盖保险行业。2010年8月13日,中国_发布了《关于加强保险业反_工作的通知》,通知对保险业投资入股和股权变更、机构设立和重组改制、保险中介机构、高管人员准入和履职等环节和方面分别设定了反_要求。2011年9月28日_发布了“关于印发《保险业反_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保险业反_工作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有效地弥补了现行的保险法暂不完善的部分。

反_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第3篇

《管理办法》主要是对保险业法的部分加以规范,而很少涉及保险合同部分,因此法律效应并没有体现在每一个与保险合同有法律关系的人身上。因此笔者提出了几个粗糙的想法:

1.《管理办法》中对核保、承包、退保等环节未作出详细地安排,大多数条款都是在监管环节(设计保险业法)上加大了力度,即“治标不治本”,未从根源上发现并即时遏制保险_的可能性,因此笔者认为《管理办法》应该加入更多对保险合同法部分的规定,具体讲反_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细节、让每一个保险当事人、关系人、监管人都参与到反_的工作中,而非单纯地依靠监管部门的被动作用。

2.特别应完善对退保过程的要求,重视退保考核,反对只注重保单成交量、对退保金只是直接在保费收入中扣减的现状,加强对“退保金”科目的单独核算,规范化退保支付方式。

3.《管理办法》未对之前对保险业_的各种规定进行统一汇总,因此可能造成“九龙治水、处处漏水”的情况,因此《管理办法》可以将涉及保险业_的各个规定进行统一规范,并补充完善。

4.更多健全核保制度,多一重“准入门槛”,从源头上切断“_分子”的不法行为,譬如:对于购买团体保险需要全体被保险人的确认机制,并予以每个被保险人单独的保险单,由他们自己决定是否继续持有保单。

5.对一些险种,特别是寿险类产品做出保险费支付的有关规定,遏制“趸缴即领”等_行为的发生。

6.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迅速实现保险业客户识别系统建立。形成全国保险业反_的“统一线”,从全国范围内打击_行为,避免_分子流窜作案、异地转移的作案方式。

7.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要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反_培训宣传;配合反_监督检查反_工作信息保密”等工作,建立有效的_风险识别和评估系统,形成年度固定报告机制。

8.因为_行为会给保险公司带来不小的经营风险与外在成本,因此在无外在经济补偿的前提下,反_工作很难得到真正的实施。因此_应建立专项资金支持反_工作。

9.完善保险营销制度,加强与中介公司约定的法律效应,对中介公司加强法律监督、责任承担机制。改变现在单纯以保单成交量为业绩考核标准的薪酬体系,减少代理人、中介与投保人合同犯案的可能性。

三是开展反_警示教育,拟2月上旬,传达省人行吴成居副行长在打击_犯罪及其上游犯罪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精神,组织全辖反_人员观看人行反_警示教育片。

2、开展反_业务培训。拟4月份,举办一期反_专(兼)职人员业务培训,邀请人行相关人员进行授课或座谈。7月份,举办一期由企业单位经理、财务人员参加培训班,学习相关反_规定。

3、加大反_宣传。宣传工作做的越好,就越能取得客户的理解和支持。拟于6月份、10月份,举办两次大型的反_宣传活动,继续沿着反_宣传进闹市、进高校、进社区的特点进行。活动期间,要求每个营业网点悬挂反_宣传活动标语、开展上街咨询活动、营业大厅滚动播放反_视频录像等。

4、加强反_的检查和指导。一是日常检查,依托业务部门,充分利用专业检查队伍,在进行业务检查中,把反_的三大义务(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列入检查范畴,进行检查,

二是拟在5月份,在全辖范围内开展反_自查、互查。自查由支行自行组织检查。互查由分行安排,部分支行交叉检查。三是9月份,组织反_重点检查,对日常工作比较不到位的支行进行检查。

一、培训要求:把反_培训工作列入年度经营管理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培训工作要注重实效,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对参训人员进行必要的考核。

二、培训人员:反_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支行负责人、专管员和一线临柜人员;

三、培训内容:

1、“一法四令”;

2、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知识;

3、《xxxxxx反_工作指引和管理体制及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

4、现金和账户管理知识;

5、反_客户风险等级划分。

三、培训时间:2012年6月10日—9月10日;

1、2012年6月:反_法律法规;

2、2012年9月:内控制度、风险等级划分和相关反洗

钱的知识。

四、培训批次:

每期培训半天,人员50—60人,共6期3天。

二0一二年一月五日

年反_工作计划

2011年我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州公司关于反_工作的要求,在反_工作要坚持以风险为本的原则,以反_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为依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执行,加大反_工作自查自纠的力度,加强对反_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和缺陷整改,不断提高公司的反_工作水平,有效防范_风险。以下是我公司对2011年反_工作的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对反_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_犯罪和恐怖融资活动犯罪呈现多发态势,犯罪分子_意识越来越强,_手段愈趋复杂化,保险金融机构面临的被动_风险将会越来越大。做好反_工作对于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确保经济、社会的稳定,防范公司的经营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既是我们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也是公司强化管理防范风险的客观需要。对此,我公司在今年的反_工作中要不断深化对反_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反_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反_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履行反_的义务。

(二)深入开展反_的培训宣导

一是利用晨会、夕会、各项培训、工作会议等机会,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反_知识、反_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宣传,认真组织开展反_宣传月活动,普及反_知识,提升公司广大员工、保险代理人和社会公众的反_意识。

二是认真执行公司《反_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在公司内部经理室、部门负责人、反_岗人员以及其他反_相关人员的专题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全员的反_培训,对代理人开展反_培训和宣导。

三是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积极参加人民银行、保险监管部门以及上级公司举办的反_宣传培训活动。

(三)强化反_监管规定和公司反_内控制度的执行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方面需要根据反_的监管要求和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系统的反_内控制度,确保反_内控制度的健全、完善并具有操作性,另一方面,最关键的就是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强化对反_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公司反_内控制度的执行力。通过宣导进一步提升反_有关人员的执行意识,通过强化培训不断提升反_相关人员的执行技能,通过明确分工落实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执行责任,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确保反_制度执行的效果。通过

进一步强化对公司反_监管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反_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履行反_义务。

(四)切实做好反_日常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和重新识别工作,并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信息,保证客户身份识别和重新识别无遗漏,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信息保存准确、完整、符合要求。

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有关执行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和总公司制定下发的《可疑交易识别指引》,按照“风险为本”的原则,深入研究可疑交易识别规律,认真开展可疑交易的分析、识别、审核登记和报告等工作,重点关注业务过程中的重大_风险,特别是大额现金收支业务、提前退保、第三方支付以及返还型业务,不断提高可疑交易分析识别的有效性。

三是按照反_监管规定和总公司的要求,认真做好反_非现场监管报表、报告的报送工作,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时效。

(四)加强与反_监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一是主动加强与当地人民银行的联系和沟通,汇报公司反_工作的开展情况,争取监管部门对公司反_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并及时了解和掌握人民银行反_监管思路和监管重点,抓好有关工作的落实。

二是认真配合监管部门对公司开展的反_现场检查和审计,及时对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按时向监管机构和省公司报送整改工作报告。

一、代理注册公司的发展现状及特点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及新公司法的实施, 公司注册条件逐步放宽, 我国企业登记注册量正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递增, 这也催生了一个新兴的行业——代理注册公司。代理注册公司是代理企业完成注册登记的中介机构, 既提供从开立验资到注册登记的“一条龙”服务, 也可根据客户需要提供单项代理服务。近年来, 由于买方市场的大量存在, 代理注册公司迅速发展。据有关机构统计, 目前在市场上约70%左右的公司是通过代理注册方式设立的。现阶段, 我国的代理注册公司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 准入门槛低, 行业监管缺失

目前, 我国对代理注册公司的设立没有特殊要求, 只要具备基本注册要件:注册资本3万元以上、股东身份证原件、场地证明等, 即可注册一家从事代理注册服务的中介公司, 工商等部门也将其视为一般的中介机构进行管理, 然而, 事实上这些大举招揽业务的中介公司只有极少数是通过正式注册的, 超范围或违法违规经营现象大量存在, 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 利益驱动, 非法垫资经营现象严重

代理注册公司虽名义上提供如代理注册、代理增资验资等代理服务, 实则暗流涌动, 存在大量违法违规经营现象, 其中以非法垫资最为典型。代理注册公司可以根据客户需要, 代垫部分或全部注册资本, 按垫付资金比例和垫付时间长短收取高额佣金, 注册成功后立即将所垫资金抽回。经调查, 以代垫200万元注册资本计, 办理完全套注册手续直至拿到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大约需要中介费一万多元, 而历时仅为一星期左右。

二、代理注册公司潜在的_风险点

(一) 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影响监管效果

根据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FATF) 《新40条建议》, 代理注册公司应属于“特定非金融领域”, 但我国特定非金融领域的反_工作起步较晚, 并存在法律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于反_工作实践的问题。目前, 虽然《反_法》已将“特定非金融机构”纳入反_义务主体范围, 从立法上解决了特定非金融行业反_责任问题, 但只提出了一个笼统的概念, 未对其具体范围作出明确规定, 制约了反_工作效果。

(二) 行业基础薄弱, 成为制约瓶颈

一是代理注册公司数量众多、资质各异, 对_的概念、特征、危害等缺乏足够认识, 反_意识淡薄, 给反_工作增加了难度。二是代理注册公司作为商业机构, 盈利性是其主要目标, 而履行制度建设与专门岗位设置、员工培训、客户尽职调查等反_义务要支付相应的成本, 因此缺乏主动配合反_工作的意愿和动力。三是由于该行业发展历史较短, 已经披露的相关可疑交易案例较少, 难以准确界定可疑交易判断标准与类型, 主观随意性较大。

(三) 涉及环节和部门较多, 增大了监管难度

代理注册公司作为一个中介和节点, 联接多个机构和部门, 而这其中的每个环节都可能成为潜在的_风险点。一是因激烈的同业竞争和经济利益驱使, 一些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可能置职业道德与法律于不顾, 与代理注册公司相互勾结, 出具虚假验资报告, 使得一些非法公司顺利注册, 被_分子利用;二是现有的工商登记制度只要求进行书面审查, 没有强调实质审查, 这种制度设计的缺陷直接增加了发现违规注册公司的难度;三是部分金融机构为了扩展业务, 放松资信调查, 不认真全面了解客户的资金来源及财务状况, 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不到位, 甚至对客户虚假出资、非法垫资行为听之任之, 对临时存款账户资金流向也缺乏有效跟踪, 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四是相关部门尚未形成信息共享及交流机制, 判断_交易线索的价值信息往往散存于多个部门和专业机构之中, 增加了关联分析和监控、查处的难度。

(四) 滋生大量“空壳公司”, 可能成为_工具

出资人在没有或只有少量注册资金的情况下, 通过代理注册公司, 获得验资证明, 骗取营业执照, 成立没有经营资金、场地和人员机构的公司, 即为“空壳公司”。“空壳公司”往往披着合法外衣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交易隐蔽而复杂, 已成为_的重要渠道。一方面, “空壳公司”没有相应的资金实力, 经营的合法性难以保证, 注册资本的表象背后极易诱发金融诈骗等犯罪行为。另一方面, 新成立的“空壳公司”可能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从事银行卡犯罪、POS套现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对策建议

(一) 明确反_义务主体, 完善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体系

一是中国人民银行应立足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尽快出台具体的反_规定和办法, 明确界定特定非金融行业的具体范围, 使代理注册公司反_工作更加有据可循。二是中国人民银行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分行业的特定非金融领域反_工作指导意见, 按照“风险为本”的原则, 科学、全面评估代理注册公司等行业的_风险点, 细化反_工作要求, 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代理注册公司应增强反_意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备的反_内控体系和反_监测分析系统, 认真履行反_义务。

(二) 协调配合, 切断利用非法垫资及“空壳公司”_渠道

一是中国人民银行应强化与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 牵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关联分析, 提高可疑交易分析识别质效, 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二是人民银行在反_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和重点可疑交易接收分析过程中, 加强 “两虚一逃”等案件线索的持续关注力度, 充分发挥资金监测与反_调查优势, 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非法垫资行为及“空壳公司”涉嫌_线索, 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侦破案件;三是工商部门应试行建立企业登记代理实名备案制, 对严重违法和屡查屡犯的违法中介机构和人员建立“黑名单”, 实行重点监管和强制退市制度;四是金融机构应强化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及对验资账户的管理, 加强对验资行为的真实性审核, 了解资金来源, 掌握中介代理验资业务资金运作特点并重点关注, 及时上报可疑交易报告, 适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

(三) 加强宣传培训和正向激励, 提升反_工作人员素养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使代理注册公司从业人员真正认识到履行反_义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提高反_工作主动性;二是人民银行应加强对代理注册公司相关_案例的梳理研究, 对其从业人员提供必要、及时的反_培训和业务辅导, 提高其反_业务技能及素养;三是在_信息举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代理注册公司等特定非金融行业的反_激励机制, 对于为_案件的侦破提供重大信息或其他协助的机构采取适当的激励措施, 调动其参与反_工作积极性。

参考文献

[1]于定勇.论针对空壳公司的反_监管及粤港澳合作[J].经济研究导刊, 2011 (13) .

[2]王锡灵, 许井荣.企业虚假出资对金融机构账户监管的干扰及治理[J].金融会计, 2011 (5) .

[3]安月婷.从反_视角谈空壳公司登记环节的监管难点[J].金融会计, 2010 (1) .

[4]中国人民银行龙岩市中心支行课题组.非金融特定领域反_机制探析[J].福建金融, 2010 (4) .

[5]雒晓冬, 王建刚.非金融特定行业潜在_风险及建议[J].河北金融, 2011 (10) .

[6]王结来.利用空壳公司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分析及打击措施研究[J].公安研究, 2011 (4) .

关键词:保险业;监管;对策

1 加速健全法律规章制度,完善反_监管系统

我国应当加速健全完善反_法制环境,确保保险业反_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的规范性,提高其实际可行性,全面提高行业主动应对_活动的警觉性。法律要将保险_的违法性质、违法行为、受讼主体、处罚标准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将做出明确的条文规定与解释。只有建立明确的法律与完善的规则,才能使_不法分子无漏洞可钻。

反_工作的行政主管机关应不断完善反_监管系统运行机制。一是建立中央监测系统:为有效地将问题保单纳入监控范围,可由中国人民银行或_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央监测系统,监控境内保险公司的出单系统。二是建立反_智能信息识别系统:逐步建立应用于整个行业的反_智能信息识别系统,通过对保险交易的额度、频率等设定关联参数,实现对可疑保险交易的智能化甄选,并将此信息识别系统与中央监测系统联网对接,是监管部门及时有效地第一手掌握大额、可疑交易信息,从源头上切断业务过程中保险业金融机构与_企业的利益一致性,规避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协同_分子勾结作案的风险。三是开展现场检查: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保险金融机构业反_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查,定期委派相关技术人员督察指导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形成内部外部相结合的控制制度。

2 合理降低反_工作成本,提高保险企业配合积极性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对保险业金融机构在反_工作中信息审查的义务要求极为严密,就其信息核查的范围覆盖了展业、承保、合同期间、退保等多个环节。但从实际操作角度考虑,只强调保险公司退保与保险金支付阶段信息核查的上报义务会更加合理有效。

由于套取合法资金才是_者的最终目的,因此,应当将保险公司在反_工作任务中的重点放在退保与保险金支付阶段,即加强这两个环节对客户信息的核查。这一点也符合保险公司自身的经营习惯与切身利益:在实际业务操作中,保险公司往往会在退保与理赔时对保险客户信息的进行严密核查,对不符合合同约定退保条件与承保责任的,保险公司不支付退保金与赔款。且若保单信息可疑且涉及_行为,保险公司可无须支付保险金。这样一来,保险公司反_工作成本可大大降低,有利于极大调动保险公司配合监管的积极性。且前期环节的信息核查工作也可随反_工作的不断进展,由前述的反_信息识别系统智能甄别。

3 加强源头监管,斩断利益关系一致性

有关部门要从源头制止利用保险业务进行_的行为。由于保险业务中存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与_分子的利益一致性,源头上的监管应涉及对保险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以及_主体的监管。

对保险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可由前述中央监测系统予以解决,对_主体的监管可注重加强对公务员与国有企业的制度约束。因为大量的借助保险业务_的案例涉及公务员与国有企业高管层私吞公款的行为,所以必须加大对保险_背后的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纪律_门、政府审计部门、司法部门等相关机构要协同保险监管部门共同打击不法行为。其中还应设立规定限制国有企业及其高层管理者、身居要职的公务员等人员在外资保险公司的投保,杜绝地下保单为黑钱流出提供通道。

4 建立合理有效的奖罚措施,提高行业主动性与警觉性

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作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商业机构,在反_工作中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适当的奖惩机制,因为在理性人假设条件下,保险公司和监管机构博弈后的结果是保险公司倾向于对客户交易行为采取宽容的态度,选择不作为。

相应的激励补偿机制:对保险公司在反_信息甑别过程中发生的成本,监管机构可通过奖励的方式进行必要的补偿,以增强保险机构反_的主动性。例如,当保险公司上报的可疑信息最终被确认为_行为时,可对保险公司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可从赃款罚没收入中扣除,为该保单承保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成本的一定倍数。

相应的处罚措施:保险公司纵容_活动,与_方利益勾结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而现行监管处罚力度仍旧较小,不足引起其足够警觉。监管部门应加大惩罚力度,使保险业金融机构充分意识到协助_犯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与严重后果。

参考文献

[1]赵国辉.论保险_的治理问题[N].中国保险报.

**中心支公司在**年**月**日通过了**保监局的验收,取得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于**年**月**日注册成立。现将我公司开业三个月以来在反_方面的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结合保险行业的要求,我公司多次组织全体员工对《反_法》、《金融机构反_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以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以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及与反_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培训,强调了依法合规的经营理念,使员工掌握了反_知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业务、理赔、财务、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反_领导小组,明确、落实责任,将反_工作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

一、总经理对本机构反_工作负全面责任,保障反_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反_工作联系人指导工作人员进行反_操作,负责具体操作和上报;

三、核保、理赔、财务人员负责对每笔交易进行监控;核保、理赔、财务等部门发现大额和可疑交易,应及时提交反_工作联系人汇总后按固定格式和填报要求及时上报总公司;

四、各分支机构在岗位责任书中应当明确反_岗位职责;

五、销售人员在展业过程中要注意识别可疑交易,并及时向反_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六、分支机构、部门和全体员工要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_活动。

七、公司加强对新信息技术的使用,研究开发适合保险业特点及本公司实际的反_信息提取、报送、保存、甄别等软件系统,提高反_工作质量和效率。

公司制定了《**中心支公司反_工作制度》,《大额交易和可以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涵盖反_制度建设、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培训制度、宣传制度、保密制度、审计稽核制度、处罚问责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办法、大额交易报送办法、可以交易报送办法、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检查、监督、考核办法,以及公司反_宣传和培训方案,使我公司的反_工作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制度化、常规化,深入、细致地做好反_工作。

其中四种大额交易包括:

一、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保费缴纳或者现金保险赔付金支付;

二、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客户的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20万元以上的保费或者保险赔付金支付款项划转;

三、与自然人客户的账户之间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的保费或者保险赔付金支付款项划转;

四、客户为自然人,单笔或当日累计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其中累计交易金额以单一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付出的情况,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四种可疑交易包括:

一、短期内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二、频繁投保、退保、变换险种或者保险金额;

三、对保险公司的审计、核保、理赔、给付、退保规定异常关注,而不关注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资收益;

四、发生公司规定情形之列的退保时,称大额发票丢失,或者同一投保人短期内多次退保遗失发票总额达到大额的;

五、发现所获得的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或者财务状况等信息不真实的;

六、购买的保险产品与其所表述的需求明显不符,经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解释后,仍坚持购买的;

七、不关注退保可能带来的较大金钱损失,而坚决要求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退保原因的;

八、明显超额支付当期应缴保险费并随即要求返还超出部分;

九、保险经纪人代付保费,但无法说明资金来源;

十、法人、其他组织坚持要求以现金或者转入非缴费账户方式退还保费,且不能合理解释原因的;

十一、通过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险费,而不能合理解释第三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关系的;

十二、与_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的;

十三、没有合理的原因,投保人坚持要求用现金投保、赔付、退还保险费以及支付其他资金数额较大的;

十四、公司财务部门支付赔偿金、给付保险金时,客户要求将资金汇往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或者客户要求将退还的保险费汇往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

我公司在承保、退保、理赔过程中,严格按照反_各项制度规定认真识别、保存客户身份、资料,保存交易记录,未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

以上是我公司开业以来反_工作开展情况,我们会继续按照人民银行反_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各项规章制度,重视学习培训,提升素质,完内部机制,防范风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反_工作。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_源头的“黑钱”数量呈上升趋势,_活动增多,方式手法愈发多样化;随着_需求的增加,犯罪分子可能要将寿险公司及产品作为_的工作,与此同时,保险产品的不断演变也不同程度地吸引了“黑钱”,保险行业日益成为犯罪分子_的重要领域,面临着愈演愈烈的“黑钱”的威胁和冲击,寿险公司如何应对,成为一个现实而迫切的课题。泰康人寿吉林分公司的反_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尚无_案件发生。实际工作经验不足,愿多学习多交流。这里结合国内寿险公司机构设臵、业务流程及反_工作实践就寿险公司_风险问题发表如下观点,供商榷:

一、产品、中介、操作存在的_风险

主要体现在两种产品,保障型险种保险期限长、费率较低、保险缴费方式和退保操作灵活;投资型险种现金价值高、合同保全快、资金划转活,投资分红后使保险金转变为投资收益,这两种方式易被_分子利用,为非法资金合法化提供了操作的可能。

保险中介机构引发_风险。中介机构在追求利润的过程中,存在明知客户可能_的情况而不报告甚至尽力掩盖事实的可能性,甚至可能与客户存在隐性关系,或被控制和操纵,蒙蔽保险公司,产生_风险。

操作风险引发_风险。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经营目标,保险公司也同样。保险公司对_分子通过趸缴可能获取的大宗保费,可能会降低审核门槛。退保时,_分子可能会采取成本较高的短期退保方式,保险公司可获得比较客观的手续费,也容易放松警惕。

尽管在人民银行指导下,寿险公司做了大量工作使得上述风险 1

得到有效遏制,但在个别地方或因个案仍有存在。

二、寿险公司业务环节存在_风险

(一)展业环节

业务拓展主要是完成投保资料的收集和交付。在此阶段,代理人是寿险公司的第一风险官,进行第一次风险识别。如果客户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业务,或者业务员只顾个人销售业绩没有按照投保规则对投保单进行逐项审核,甚至答应客户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做出保险责任以外的承诺,就会为_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公司也无法核实客户的真实的投保动机,增加_风险。

从保险产品的销售渠道来看,进行展业的主要是公司业务员、保险中介公司和商业银行代理网点,而中介公司和商业银行是独立于保险公司的金融机构,现有法规中没有规定它们必须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只是要求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双方在识别客户身份方面的职责,因此这些中介可能为了追求效益而疏于客户身份识别,同样增加_风险。

(二)核保环节

核保是保险人选择或评估申请保险保障的风险个体并做出承保决定的过程,也是_风险较大的业务环节。

客户及展业人员的不如实告知,大大降低了核保人员对可疑资金来源及真正投保动机的准确判断,给_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在核保环节经常会发现的可疑点:交费期间短、交费频率低、交费金额大、保险期限短、返还保额大、退保有特殊约定、追溯保单生效日、资料不真实等。

(三)收费环节

个险产品在收取保费时的_风险比团险要小,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有如下方面:

(1)投保人要求用大额现金趸缴保费。(2)保险中介公司代理的保险产品的保费收取是以公对公的方式由中介公司的帐户转账到保险公司帐户的,保险公司难以或者无法获得客户资金来源信息和帐户信息,因此在后续的犹豫期撤单、退保、满期给付或理赔等资金给付环节就会出现客户资金进出帐户不一致的问题,为洗“黑钱”留下漏洞。(3)对于商业银行网点代理的银保产品,客户在银行柜面缴纳保费,通过银行网点归集到公司在该银行渠道开立的保费归集帐户中,银行代理网点容易忽视客户资金的真实来源,不顾客户的缴费方式,这也为_分子留下后路。(4)_分子为掩饰身份和收益的非法来源,在缴纳保费时委托不相关的第三人代缴,如果忽视对第三方身份的验证,没有核实第三方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关系,很容易让“黑钱”流入保险公司。(5)大部分保险公司都规定业务员不能代收保费,但实际操作中这样的情况仍会出现。业务员为了销售业绩可能与_分子串通,代缴保费掩盖非法收益的来源,甚至从_分子那里得到好处。(6)当前的各种反_系统仅以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缴费客户进行筛选,识别工作仍然是人工,如不能细致入微、认真核对,就会给_分子以可乘之机。

(四)保全环节

保全是指保险公司为了维护人身保险合同的持续有效,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及客户要求而提供的一系列服务。

保全业务中_风险中最大的环节是犹豫期内解除合同,频繁更换受益人,要求变更缴费途径,特别是将转账方式变为其他方式。

保全业务中可能的_行为有以下几种:(1)宁愿损失投连险

等产品的初始费用执意解除保险合同。(2)退保时要求将保费退还给投保人以外的第三人。(3)短期内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者集中投保、分散退保。(4)投保后犹豫期内解除合同,将并将所退保费退还给投保人以外的第三人。(5)对于万能险种等可以任意追加保费的保险产品,客户如果突然要求改变原来的银行转账的方式而要求改用大额现金或者支票追加大额保费,却不能给出相关证明文件或不能合理解释原因。

(五)给付环节

当寿险公司给付保险金时,如出现客户委托他人代领,强烈要求收取现金、支票或者要求将资金汇入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或者客户要求将退还的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汇往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时,_嫌疑比较大。

四、寿险公司反_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寿险公司根据《反_法》和相关规章的要求,基本制定相应的框架性反_制度,指导分支机构开展反_工作,逐步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如身份识别、记录保存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个人利用相关便利通过寿险业务进行_。但从实际工作中看,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制度缺陷

客户识别、大额交易、可疑交易等制度没有完全建立;或虽已建立比较完善的识别查询制度,缺乏相关流程管理;培训制度缺失,虽有大量关于反_的文件下发,但仍有部份代理人不了解或视而不见;反_内部控制存在制度缺陷。

(二)管理漏洞

反_意识不强,专业人才匮乏,如对中介机构的约束,体现

展业阶段对代理公司的业务员没有控制操作性风险的措施,容易疏于反_义务,被_分子利用,同时因专业人员不足,无法及时准确判断是否属于_行为,给寿险公司业务发展带来较大隐忧。

(三)措施缺陷

在寿险公司的核保、保全、理赔环节有了一定措施,但是验证保险相对人身份等措施不完善且各家公司内部系统较独立,很难排查单一客户的分散的大额可疑资金,措施有局限。

(四)工作有难点

客户尽职调查困难,团险中对参加保险的每个人的身份资料无法逐个见面了解,仅能凭资料审核;团体年金险在退保时难以全面审核保险受益人情况。核保环节对资金来源渠道认定难。

五、措施建议

建立在人民银行统一领导下,金融机构齐抓共管、分级落实、步步为营的有效防控体系。建议考虑如下要点:

(一)培养寿险公司一线业务人员的反_意识,完善制度、落实培训、加强指引。

(二)提高寿险公司工作人员的反_技能。用制度保驾护航、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三)把握不同业务环节的不同_方式,有重点地开展寿险公司反_工作。抓住重点,有侧重、有针对地进行防范。保险业务拓展建立代理关系时需预先明确“客户识别”义务的履行与责任;核保时明确核保人员的责任,加强其查询被保险人以往所有投保记录、保全记录、理赔记录等信息的压力和动力,并参照可以交易识别标准对投保件进行审核。

(四)加强保险行业间协调合作,共同防犯各种_手段,实

现各寿险公司的信息共享,可对可疑客户的可疑资金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并通过系统标识,对可疑客户进行全面核实,从宏观上建立更加全面、合理的、操作性极强的反_监管体系

(五)强化人民银行的监管与服务,形成合力。当前人民银行为了反_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众所周知的成绩。但是在寿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很多业务人员、工作人员对_、反_的相关知识缺乏深入了解。希望人民银行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做好服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寿险公司必然会飞速发展,_分子欲利用寿险公司进行_的贼心不会改变,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惕,结合实践不断探索寿险公司的各种反_措施,保证经济的平稳、健康、正常地运行,为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提供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