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共5篇)

时间:2025-12-12 11:59:58 作者:admin

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 第1篇

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_防洪法》、《省汛期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防治方案。

一、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防治主要类型:岩体崩塌、地面裂缝、山体滑坡。

二、地质灾害防治的目的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办事处各单位、村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做好汛前、汛期地质灾害的`.排查、巡查和监测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损失。

三、统一思想、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土分局,兼任办公室主任,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相关工作。

四、认清汛前排查和汛期监测的重要性。

各相关部门、各村要开展汛前排查,摸清各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位置、类型、规模及隐患点危害程度,特别是学校、公路沿线、景区旅游观光道、人口密集地区、集市场、施工场所等是重点巡查、排查区域。汛期来临时,各成员单位、村一定要做好此阶段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每个隐患点、监测点有专人负责,汛期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保证通讯畅通。

五、做好汛期巡查、防治工作。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要防治区段,由村干部、组长负责日常监测和来回巡查,负责到人,填写险情明白卡,下发避让通知书;工程施工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工程施工方和相关部门负责日常监测。

六、建立群测群防体系。

全办建立办、村、组三级群测群防网络。国土分局对全办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动态监测,并与隐患点所在村、组签订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书,明确每个地质灾害及危险点的监测责任人,明确财产转移路线,在地质灾害隐患区边界设立明显标志,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发现险情及时组织撤离,并按规定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

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 第2篇

为全面贯彻_、_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做好20xx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防范重点

根据20xx年全省气候预测,上半年降雨偏多,下半年台风影响偏强,结合区域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点,预测20xx年全省新发生地质灾害数量略高于近十年平均水平,仍以小型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早春雨季(3-4月)主要防范我省西部局部及东南部局部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雨季(5-6月)重点防范我省西北部大部、中西部大部、东部局部连续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台风季(7-9月)重点防范我省受台风影响区域山区和山间沟谷地带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秋冬季(10-12月)主要防范我省局地强降雨、工程活动可能引发的零星地质灾害。

重点防范区域:

(一)富屯溪、金溪、沙溪、汀江等流域沿线内陆山区,重点防范期为5-6月。

(二)鹫峰山东侧、戴云山东侧丘陵山地及房前屋后高陡边坡,重点防范期为7-9月。

(三)连续降雨集中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的山区乡(镇)房前屋后高陡边坡,以及铁路、公路、水利、水电工程和矿山开采、削坡建房等人为活动区域。

各级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由同级自然资源部门于4月30日前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布,并根据新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及新排查出的高陡边坡隐患进行动态更新,同时函告同级公安等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将相关排查成果和防灾措施函告同级自然资源部门。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联防联控协同机制。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属地责任,将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纳入汛期工作部署,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省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强化汛期联合调度,有效形成地质灾害防范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责,并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铁路等部门要指导督促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和减轻地质灾害风险。

(二)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健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制度,按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要求,及时组织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推动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处置”。省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指导督促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工作。对排查出的新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更新列入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并相应完善群测群防网络。

(三)严格做好应急值守各项工作

1.严格汛期值守。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压实值班职责,严肃值班纪律,确保汛期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落实到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和相关规定,严格预警响应,及时启动相应响应措施,提前转移疏散受威胁的人员,划定危险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动态,健全灾情速报责任机制,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2.强化预警预报。各级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分工协作,健全雨情、水情、险情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区域预警系统,完善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加强短临预警预报,提高预警预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共同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对强降雨过程的实时预警,要落实好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切实强化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

3.高效应急处置。省自然资源厅要分片区统筹组织好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队伍,确保能够及时提供地质灾害处置应急技术支撑。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加强与本片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队伍的协调,推动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转移路线明晰、避让场所安全、保障措施完善。依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认定若干意见问题的函》(政法函〔20xx〕39号)关于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认定标准,精准区分自然灾害与生产安全事故。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相关地方和部门要严格落实速报制度,首报要快、续报要准。属地人民政府要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险情扩大,妥善安排受灾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医疗。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深化调查评价。做好全省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汇交,分级分类评价隐患点与风险区。强化全省1∶5万、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与“天上看、地上查、动态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成果应用,适时总结试点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经验做法,推动提升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和防治水平。

2.提升预警水平。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自动化预警系统应用,提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精细化水平。充分发挥2663处群专结合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点作用,为及时转移避险提供科学的指导。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要组织做好群专结合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点的.运行维护和预警响应。

3.完善群测群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加强对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的专业培训,及时制发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设立警示标识。抓好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进行处置或组织转移。加强临时避险点巡查,防止已转移的人员擅自返回危险区。及时更新群测群防网络信息,为精准研判、精准处置提供坚实基础。

4.强化源头管控。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严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关,严把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审批关,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隐患。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铁路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履行监管责任,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本行业本领域建设工程,督促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防止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5.推进综合治理。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组织相关部门科学确定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对象,对已补助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执行,按照进度及时更新中央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数据,严格项目实施监管,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强化专项资金使用和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及时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

对使用增发20xx年国债资金的82个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兑现事先承诺的地方配套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增发国债资金,加快推进相关项目建设,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及时保质完成。具体项目任务包括:在福州、漳州、泉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新建地质灾害监测台站322处、改建地质灾害监测台站1644处;全省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52个,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及时核销一批地质灾害隐患点;全省完成1553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建设我省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

三、保障措施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属地责任,加强对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防灾力量调度,明确防治目标任务,完善协同防灾机制,细化防治工作措施,并将防灾责任逐级细化落实到乡(镇、街道)、村(居)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防治工作落到实处。自然资源、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铁路等部门要按照职责,组织做好村(居)、学校、建筑边坡、公路、铁路、水库、旅游景区、尾矿库(坝)等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等相关防治工作。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部门要牵头在4月30日前组织对所辖县(市、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演练和群测群防体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省自然资源厅要牵头组织进行抽查复核。

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 第3篇

为扎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xx年地质灾害调查与分布情况

(一)地质灾害类型:县境内分布地质灾害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危岩崩塌、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等。

(二)地质灾害点整体分布情况:经调查目前全县境内共分布各类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150余处,其中重点监测灾害隐患点29处。地质灾害整体随地形地貌的变化呈区块分布,南部中低山区主要分布有滑坡、危岩崩塌等灾害类型。山前丘陵地区主要发育有泥石流、地裂缝等灾害类型,地面塌陷和采空区主要分布于矿山开采区,中部平原区基本没有统计规模以上地质灾害分布,主要为因挖砂取土形成大面积的遗留采坑及讯期洪水诱发的各类次生地质灾害。

(三)20xx年全县地质灾害灾情统计: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我县受全年干旱气候影响,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和监测巡查区内未发生达到统计规模以上的地质灾害,全年无地质灾害伤亡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领导,特成立县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领导小组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和情况通报。

三、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段和重要隐患点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和以往地质灾害体复活移动情况及气象水文特征,圈定20xx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并拟定以下相应的防治措施。

(一)乡辖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及具体措施

1.灾害预测:该乡辖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和泥石流。

2.重点监测点:村平顶五组QT-13、QT-14点,其QT-14山体滑坡灾害点为活动性中等规模滑坡体,其滑坡面在雨水的侵蚀和暴雨的冲刷下可能引起更大面积的山体滑坡并引发次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发生。

3.防治措施:由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可能受威胁群众及时搬迁避让,圈定预防范围,设置防护栅栏和警示牌,提醒过往行人及放牧人畜注意安全,汛期和雨季期间指定专人定期监测,将监测记录及时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备案。

(二)乡辖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及具体措施

1.灾害预测:该乡辖区内分布有多处滑坡体。

2.重点监测点:乡南山牧区大南沟QT-18滑坡体,沟QT-19和QT-20滑坡体,缠头湾子QT-21和QT-22滑坡体。特别是位于沟的QT-20滑坡体,经调查该滑坡体下有流动牧民居住,目前,该滑坡体已出现多处裂缝,山体已出现不同程度滑动。其余4处滑坡体虽没有直接威胁到牧民,但一旦发生山体滑坡会直接破坏该处公路和牧道造成该地段交通中断,在汛期还可能引发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

3.防治措施:由乡人民政府负责在汛期雨季及时巡查并组织受QT-20滑坡体威胁的流动放牧的牧民及时搬迁避让,并定期开展对QT-18、QT-19、QT-21和QT-22滑坡灾害点的监测预报工作,在醒目处设置警示牌,汛期雨天提醒过往行人应注意通行不要在该地段滞留。

(三)乡辖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及具体措施

1.灾害预测:该乡辖区内分布有2处滑坡体。

2.重点监测点:乡宽沟中部西侧陡崖的QT-30崩塌灾害点,碧流河上游东直沟南侧山体的QT-31滑坡灾害点。其中QT-31滑坡体长约700米,宽约300米,为一中型规模滑坡地质灾害。该滑坡体已出现多处裂缝,最宽处可达—2米,且已发生相对位移,具有很强的活动性,在雨水或地质应力的作用下可能造成更大的位移或山体滑坡,并形成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发生,直接威胁到支沟下游2户牧民的.安全。

3.防治措施:由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及时组织受QT-31滑坡灾害点威胁的2户牧民做好搬迁避让工作。在QT-30崩塌灾害点两侧醒目处设置警示牌,提醒过往人员注意。

(四)镇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及具体措施

1.灾害预测:该镇辖区内分布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和河道冲蚀塌岸等灾害类型。

2.重点监测点:镇有滑坡灾害点7处,崩塌灾害点1处,河道冲蚀塌岸灾害点4处。其中,位于沟中部西侧QT-45滑坡灾害点为一中型规模滑坡地质灾害点,该滑坡点地形较为复杂,在同一个滑坡山体上还有2处小型滑坡体,已形成多处不同的滑动面,且分布多处不同程序的地裂缝,滑坡体极不稳定,在雨水或地质应力的作用下,极易发生大面积山体滑坡,遇到暴雨还可能引发较大规模的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直接对该滑坡体下部居住的1户牧民共6人生命安全构成威胁。达板河东侧QT-47滑坡灾害点上居住有牧民1户共4口人,在达板河西侧QT-54滑坡地质灾害点不稳定山体顶部居住牧民1户共5人。另外在达板河东西沟内还分布有4处潜在冲蚀塌岸不稳定边坡,如有大的洪水泥石流发生,将威胁岸坡上居住的4户牧民。

3.防治措施: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及时组织对QT-45、QT-47、QT-54滑坡地质灾害点和达板河东西沟内受地质灾害威胁牧民的搬迁避让工作,并指定专人定期对辖区内上述重点地质灾害监测点开展巡查和监测工作,并及时上报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在危岩崩塌灾害点两侧醒目地段设置警示牌或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行人注意。

(五)族乡辖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及具体措施

1.灾害预测:该乡辖区南部山区分布有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重点监测点:乡烧房沟内QT-56、QT-57、QT-68、QT-69、QT-73五处滑坡灾害点和大泉塔塔乡半截沟QT-59、QT-60、QT-61、QT-61四处泥石流灾害点为重点监测防治点。另外QT-57、QT-68滑坡灾害点为中型规模滑坡体,稳定性极差,如遇雨水侵蚀和地质应力作用等因素或暴雨冲刷可能形成大面积的山体滑坡并引发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发生,威胁到该滑坡体下游过往行人和牲畜的生命安全。

3.防治措施:由乡人民政府负责对以上灾害点进行定期监测预报,并将监测数据和变化情况及时上报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对灾害隐患点周边设置警示牌,对受灾害威胁群众发放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避让各项工作。

(六)半截沟镇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及具体措施

1.灾害预测:该镇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泥石流。

2.重点监测点:半截沟镇新户河河源支沟QT-27、QT-28,中葛根沟支沟(东沟)QT-29三处泥石流地质灾害点为全年巡查和监测重点。在汛期和雨季经地质应力作用或暴雨冲刷极易引发泥石流地质灾害,威胁到下游居住农牧民、道路、过往行人和牲畜的生命安全。

3.防治措施:由半截沟镇人民政府负责在灾害点设置警示标志,向受灾害威胁群众发放避险明白卡,汛期雨天提醒群众不要在此搭建临时定居设施,并及时提醒过往行人车辆注意避让。

(七)矿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及具体措施

1.灾害预测:北山、北塔山南明水及南部山区分布着十多家矿山开采企业,因采矿活动引发的各类地质灾害也逐渐增多,目前主要有大面积的遗留采坑、地下采矿区、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类型。

2.重点监测点:原青河二煤矿因采矿活动形成的3k㎡燃空区和㎡地面塌陷地裂缝区;双泉金矿矿区内因露天开采形成的总长约4—8㎞,宽1—2㎞,最深达20M的露天采槽;萨惹什克锡矿原浅部露天开采形成的长70m,宽3—5m,深10—30m的露天采槽;南明水金矿矿区因采矿活动形成的20余处遗留废弃矿井。

3.防治措施:由经信委、煤炭局负责,对原青河二煤矿的煤层地裂区周边实施封闭,并设警示标志;对双泉金矿采槽封闭围栏,设置警示标志,对区内废弃露天矿坑进行填埋处理;对萨惹什克锡矿区废弃采槽实施填埋处理,设警示标志;对南明水金矿矿区遗留废弃矿井要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废弃矿井实施填埋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及时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减灾知识宣传,向受灾害威胁的群体和个人及时提醒并发放抢险、避险明白卡,在滑坡、崩塌、泥石流易发生的危险区段,设立警示标志、围栏,最大限度减少各族群众的生命及财产损失。要进一步加大巡测人员培训力度,确保巡测人员全面了解防灾知识。

(二)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掌握地质灾害演变过程,及时捕捉灾害发生前的特征信息灾害的正确分析评价、预测、预报及治理等可靠资料,为县人民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潜在地质灾害点巡视检查力度。各乡镇及相部门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工作,对重点区域要加强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和巡回检查。要进一步完善融雪期、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快报制度,发现重大地质灾害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县人民政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演习,提升地质灾害的识别、避让、应急处置的水平,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

(五)加强合作,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相互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做好重大工程、交通沿线、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地质灾害。

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 第4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_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切实做好我市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修正)》的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英德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我市20xx年地质灾害灾情和应急调查、20xx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情况,编制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xx年地质灾害概况

20xx年初,我市地质灾害在册台帐隐患点56处,其中崩塌26处、滑坡23处、地面塌陷7处。威胁人员1960人,潜在经济损失7372万元,其中威胁100人以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威胁人员831人,潜在经济损失20xx万元。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动情况

根据《广东省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征认定和灾害分级标准(行)》的规定及《广东省英德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20xx年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0处。20xx年全市核减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解除受威胁人员15人。截至目前,20xx年全市在册台账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52处,其中崩塌24处、滑坡21处、地面塌陷7处。威胁人员1945人,潜在经济损失7335万元,其中威胁100人以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威胁人员831人,潜在经济损失20xx万元。

三、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中小型隐患综合治理

按照《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20xx年我市需完成省三年行动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3处,完成率100%。其中:工程治理2处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1处自然消亡隐患点已核减核销。

四、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期

我市每年的主汛期在4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雨季及台风季节的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80%,灾害性强降雨是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以及台风移动路径对我市构成影响的时段。

五、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和重点防治地区

根据我市地形地貌与地层岩性特征和人类工程活动特点,依据《广东省英德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将全市划分为三类防治区和三大防治区域。

(一)三类防治区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区内共分3个亚区,主要分布于桥头、英城、望埠、连江口、黎溪、大洞、水边、西牛、九龙等镇的低山、丘陵、峰林、岩溶盆地地区,面积2,占全市总面积的。区内有地质灾害点34处(滑坡17处、崩塌15处、地面塌陷2处),占全市地质灾害点总数的,灾害点密度处/km2,地质灾害险情等级属大型4处、中型21处、小型9处。主要地质灾害为崩塌、滑坡,次为地面塌陷。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主要是人类工程活动、暴雨、干旱等。地质灾害导致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07万元,受威胁人口1628人。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区内共分5个亚区,主要分布于白沙、下太、沙口、石灰铺、波罗等镇的低山、丘陵、峰林、岩溶谷地、河谷平原区,面积2,占全市总面积的。区内有地质灾害点13处(滑坡4处、崩塌5处、地面塌陷4处),占全市地质灾害点总数的,灾害点密度处/km2,地质灾害险情等级属中型8处、小型5处。主要地质灾害为崩塌,次为滑坡、地面塌陷。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主要是人类工程活动、暴雨、干旱等。地质灾害导致直接经济损失45万元,受威胁人口179人。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区内共分2个亚区,主要分布于青塘、横石塘、大站、大湾、黄花等镇的低山、丘陵、峰林、岩溶盆地和河谷平原区,面积2,占全市总面积的。区内有地质灾害点5处(崩塌3处、滑坡1处、地面塌陷1处),占全市地质灾害点总数的,灾害点密度处/km2,地质灾害险情等级属中型1处、小型4处。主要地质灾害为崩塌,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主要是人类工程活动、暴雨等。地质灾害导致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受威胁人口138人。

(二)三大防治区域

英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Ⅰ)、次重点防治区(Ⅱ)和一般防治区(Ⅲ)三个区,其中重点防治区划分Ⅰ1、Ⅰ2、Ⅰ3三个亚区,次重点防治区划分Ⅱ1、Ⅱ2、Ⅱ3、Ⅱ4、Ⅱ5五个亚区,一般防治区划分Ⅲ1、Ⅲ2两个亚区。

1.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Ⅰ)

本区分为3个亚区,主要分布于青塘、桥头、东华、英城、望埠、连江口、黎溪、大洞、水边、西牛、九龙等地,面积2,占全市总面积的。本区主要地质灾害为崩塌、滑坡,次为地面塌陷。区内有地质灾害点34处,灾害点密度处/km2,受威胁总人口1628人,区内总人口万人,平均人口密度344人/km2。本区预估险情经济损失为6566万元,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预算为万元。

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根据地质灾害危险程度、当地经济能力、分期分批进行治理,本区均为近期防治点,共34处。

本区主要防治措施:一是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对地质灾害的危害性有足够的认识和高度重视,对地质环境有影响项目的立项、审批,要严格把关,制订相应防治措施;二是对重要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点,在无法治理或治理经费超过搬迁经费的情况下,应采取搬迁避让。此外以工程防治为主或采取部分搬迁避让;三是建立地质灾害点防治示范点,开展专项课题研究,研究诱发因素和规律等;寻找合适的对策与措施,并加以推广;四是对重要的地质灾害点建立群专结合监测网络,并与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相结合,形成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制;五是对已经形成的难以回避的地质灾害点,要根据灾害点的稳定性、危害、危险程度及规模大小等,按“轻重缓急,分期防治”的规划原则进行分期治理;六是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同时要加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2.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Ⅱ)

本区分为5个亚区,分布于英德东南部白沙、南部黎溪、西南部九龙黄花、西北部波罗及中部英红沙口北江沿岸一带的低山、丘陵、峰林、岩溶谷地、河谷平原区,面积2,占全市总面积的。本区有地质灾害点13处,灾害点密度处/km2,受威胁总人口179人,区内总人口万人,平均人口密度293人/km2。本区预估险情经济损失263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预算为万元。

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根据地质灾害危险程度、当地经济能力,分期分批进行治理,本区均为近期防治点,共13处。本区主要防治措施与上述相同。

3.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Ⅲ)

本区分为2个亚区,主要分布于英德西部大湾、黄花镇至中部、北部及东部白沙镇一带的中山、低山、丘陵、峰林、岩溶盆地和河谷平原区,面积2,占全市总面积的。本区有地质灾害点5处,灾害点密度处/km2,受威胁总人口138人,区内总人口万人,平均人口密度130人/km2。本区预估险情经济损失576万元,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预算为万元。

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根据地质灾害危险程度、当地经济能力,分期分批治理。本区均为近期防治点,共5处。本区主要防治措施与上述相同。

六、重要地质灾害防治点

重要地质灾害防治点指威胁人员数量超过100人以及威胁低于100人但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市存在威胁100人以上的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为市级防治重点。

七、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镇(街)要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各镇(街)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构建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层层抓落实。地灾防治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周密部署、靠前指挥、快速反应。

(二)制定防治方案,科学指导防治工作

各镇(街)和市地灾防治成员单位为确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摸清本镇(街)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类型、规模、活动周期及主要诱发因素等,对本行政辖区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预测并提出具体预防措施,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建立地质灾害工作台账和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明确监测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落实监测预警、防灾责任制,并确定应急避让方案,为政府指导防灾、救灾提供依据。

(三)落实各项防治工作制度和责任制

各镇(街)和市地灾防治成员单位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责任落到实处,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要准确掌握辖区内、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的发展动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制度、险情排查、巡查制度和灾(险)情速报制度,做到汛期前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检查,汛期中开展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到主动避险避灾,并结合实际组织应急调查,汛期结束后开展复查与总结。要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的责任人。市地灾防治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明确防范重点,认真履行对本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地段)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将重要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并有专人跟踪督促检查。

(四)着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

各镇(街)和市地灾防治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着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镇、村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要切实组织做好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工作,明确监测责任人,对监测责任人给予适当经费补贴,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各镇(街)和市地灾防治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及时收集、整理监测数据,随时掌握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并及时上报至市地灾防治办。

各镇(街)和市地灾防治成员单位要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的要求,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学校、旅游景点等防治责任人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使基层组织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提高“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预报、自我防范、自我应急、自我救治”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发展动态,发生灾(险)情及时报告。

(五)加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管理

对列入重点防范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加强和落实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应加强应急管理,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隐患点具体情况组织编制《重要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明确预警方式、预警信号、紧急疏散措施和紧急疏散路线、避险安置场所及抢险救灾措施,同时应适时组织应急演练。

(六)落实防治经费,完善投入机制,加快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各镇(街)和市地灾防治成员单位要按照_《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本地区财政状况和地质灾害防治的实际需求,将地质灾害防治费用和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根据本地区实际,增加安排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保障机制,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土地整治等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群众的搬迁避让,优先搬迁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

(七)强化防范,严防削坡建房诱发地质灾害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削坡建房整治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镇(街)要认真履行削坡建房防控和综合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层层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建立防控体系,严防新增削坡建房产生。结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配合开展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配合住建等有关部门,重点对削坡建房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情况进行排查,共同做好削坡建房风险防控和综合整治工作。

各镇(街)和市地灾防治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意见》关于“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危房改造规划选址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严禁削坡建房诱发地质灾害”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三防工作责任的通知》“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域建设用地不得审批”等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山区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简易办法,制定出台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建房选址有关规定,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削坡建房诱发地质灾害。

(八)部门协调,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各镇(街)要按照《_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要求,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组建群专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严密、科学的应急工作流程。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医疗用品储备,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九)加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各镇(街)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及_《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各有关部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要加强对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切实避开危险区域。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并做好监督把关,对未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重大建设项目,不予批准项目立项、不予批准规划、不予拨款;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制度;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批准新建住宅、爆破、削坡、矿产资源开发、地下水开发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人类建设活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种违反规定、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违法行为,努力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的现象,有效规避灾害风险。

(十)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市气象局与市自然资源局要认真总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经验,开展地质灾害成灾趋势分析,加强技术协作,做好基础数据的采集分析和集成,获得高质量的气象预报信息,提高三级以上地质灾害预警等级的精度,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准确性和精确度,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提供保障。根据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和清远市气象局的合作协议,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在汛期期间发布,在清远市范围内达到三级预警的地质灾害信息,由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气象信息平台以手机短信方式向地质灾害发生地的自然资源局、镇(街)、村委会有关人员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发送;市自然资源局收到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向各自然资源管理所和监测责任人等有关人员传递;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传递信息的优势,凡达到二级及以上地质灾害预警级别的,应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情度,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有效性。

(十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

各镇(街)和市地灾防治成员单位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_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减灾日”认真开展宣传活动,会同有关部门邀请专家开展科普教育,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和张贴宣传画、培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应急处置知识,使地质灾害防范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八、地质灾害监测预防与应急处置责任

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预防工作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各镇(街)和市地灾防治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做好辖区内、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区)的监测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的原则,对居民区、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路、交通、水利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学校、旅游景区(点)、种(养)植(殖)场、医疗机构和医院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别由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巡查和综合防治。汛期前和汛期中,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排查和巡查。各镇(街)、各部门应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程度。

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各有关部门获得信息后应第一时间将灾(险)情报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地灾防治应急电话:xx),市自然资源局应按灾情速报规定逐级上报,重大灾情可越级上报;造成财产损失(大于1万元)的,各相关单位应将财产损失情况报市自然资源局,并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按时限逐级汇总报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 第5篇

地质灾害是影响我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主要灾害之一,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_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盂县20xx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地质环境条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的类型和灾害隐患点情况

根据我乡地域的特点,构成我乡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环境条件主要是:

1、公路两侧及建筑物,省道214线切坡坡面较多,岩石裂隙发育、风化较强,在汛期期间易形成滑坡、崩塌,造成交通堵塞、危及房屋等地质灾害。

2、阳五高速公路施工废渣废石胡乱堆放,易造成泥石流、河道堵塞等地质灾害。

经排查,我乡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xx处,其中滑坡xx处,泥石流、河道堵塞6处。

二、重点防范区、巡查工作重点和防范期

1、重点防范区

根据灾害形成的特点及区域,我乡初步确定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村为:樊家汇、上细腰、下细腰、碾子坪、河西、泽泊。

2、巡查工作重点

根据我乡的环境地质条件,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汛期前地质灾害巡查。巡查工作要调查黄土陡崖下建房、挖窑洞以及近年来造地、造林等人为工程造成的隐患点。公路沿线要重点巡查调查潜在影响交通安全的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等威胁的中小学校舍存在的各种次生地质灾害。

3、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乡历年的降雨以及往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确定我乡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9月,及冬季降雪及冰雪消融期。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责任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做到具体情况有人抓,要按照相关职责,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监管力度,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责任重大的工作,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负责人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调查研究、统一部署、督促检查,认真负责地抓好这项工作。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一是对威胁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防灾责任,将防灾责任到部门、基层,落实到人。二是与村委会、学校等有关责任主体签订防灾责任书。

(二)建立健全并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实行县、乡、村责任制度,各村、各部门要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隐患点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监测人员,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排查隐患、群测群防、治理资金、工程治理,基础调查、应急演练,加强监督等各项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落实。

2、建立网络,落实责任

要建立和完善乡、村的地质灾害监测和情况信息网,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各村委会主任是乡、村两级的责任人和联络员,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点或隐患点安排专人进行监测,明确负责人和联系人,严格实行速报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以多种方式(固定电话、手机、短信、敲锣、广播、鸣笛等)通知受威胁的群众,同时速报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迅速撤离受威胁人员,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灾害的损失。

(三)全面排查,落实各项制度

要认真组织落实汛前排查,讯中检查,讯后核查等各项制度。

1、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汛期巡查制度,巡查人员要做到“走到、看到、记到”,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灾情扩大。

2、地质灾害调查制度

各有关单位对突发性地质灾害或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明确地质灾害的现状、威胁的人员和财产并报告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做好防灾工作。

3、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值班名单的安排进行值班,坚守工作岗位,保持24小时电话通畅,确保信息畅通,如有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汇报。

4、地质灾害报告制度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汛期和重点地区的.险情巡查工作,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后,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地质灾害月报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并做好跟踪监测和应急防治工作。

(四)搞好应急保障,提高应急能力

各村、各相关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统一领导下,搞好应急保障,建立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对每个隐患点都要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闲情灾情,依据各自职责要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尽最大可能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对地质灾害隐患实行跟踪监测、巡回检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

搞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公益性事业,管理社会化和公众积极参与是做好此项工作的有力保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保护人类共有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