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检监督员工作计划 第1篇
一、听取和审议“一署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办理20**年地区人大工委审议行署各项工作报告中所提的意见、建议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拟安排在3月中旬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价格监管工作的报告。重点是价格法的执行情况及政府监管情况。工作报告拟安排在6月中旬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爆炸物品管理使用及农牧区摩托车管理情况。工作报告拟安排在6月中旬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情况的工作报告。重点是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劳动监察,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法进行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工作报告拟安排在9月中旬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五)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牧民定居进展情况的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2月中旬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六)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的工作报告。重点是饭店、餐馆和市场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监管,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中旬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七)听取和审议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分院20**年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3月中旬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八)听取和审议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分院关于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中旬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为更好地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拟组织以下专题调研。
(一)对政府执行《价格法》及价格监管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报告提请6月中旬召开的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组织对地区牧民定居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近年来土地开发、使用的情况。调研报告提请12月中旬召开的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审查和批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地区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地区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年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点报告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和重要经济政策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拟安排在3月中旬召开的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20**年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年地区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年地区财政预算。报告拟安排在3月中旬召开的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地区20**年地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中旬召开的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1-8月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中旬召开的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五)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1-8月地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中旬召开的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六)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20**年地区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20**年地区财政决算。报告拟安排在6月中旬召开的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地区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地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要按照监督法第三章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起草,重点报告下列内容: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3、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4、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5、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6、地区人大工委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情况;7、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三、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20**年主要在五个方面组织执法检查。
(一)检查《_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劳动合同法》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提请9月中旬召开的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
(二)跟踪检查20**年地区人大工委检查《_环境保护法》、《_矿产资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所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福海境内非法采金、滥采乱挖等现象进行专项治理的情况。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提请9月中旬召开的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
(三)检查《_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治安管理处罚法颁布实施以来,爆炸物品管理使用和农牧区摩托车管理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提请6月中旬召开的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
基层纪检监督员工作计划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经济发展思路,以规范财政收支运行、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以振兴县域经济。
二、监督检查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与专项资金或地方政府性基金(含防洪保安资金)相关的中央、省属、地直驻县企业和单位。
三、监督检查内容
1、财政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开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挪用、骗取、冒领财政资金行为的检查。对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综合预算、部门预算进行清理,有效查处单位人员吃“空饷”问题。
2、对主要收费单位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以公安、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城建部门、土管部门等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
3、开展契税、政府调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等征缴情况的专项检查。
4、对全县各乡(镇)**年度的财政决算及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开展县直单位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查处**年度单位财务收支存在的突出问题。
6、继续开展非税收入收支情况检查,重点是对罚没款项的征收与解缴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以捐赠名义收取的各类款项。
7、对专项资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对转移支付资金、扶贫开发资金、农业开发资金、水利、水保资金、国债资金、政法专项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资金、校建、公路建设、新农村建设、阳光工程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8、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其他各项检查工作,对有举报的案件进行重点查处。做到接待一起,查处一起,结案率达到100%。
9、对县域内各类企业主要包括邮政、通讯、各专业银行、供电,中央、省属钨矿、钨业公司和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等地方性政府资金、防洪保安资金征缴情况进行一次清算。
四、监督检查要求
1、时间安排:从现在起至**年12月底止。重点检查**年1月份以后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同类问题涉及到以前年度的或重大违纪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纪问题将一并处理。对各单位的检查,原则上年内只安排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2、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提高依法监督的工作质量。要求对每一个监督检查项目要有财经法规依据,按照“程序合法,材料齐全,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手续完备”的要求,做到准确无误,监督到位。
3、严格执法,依法检查。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加大执法力度,突出财经监督管理职能,提高监督成效。对专项资金的检查,要从资金源头查起,跟踪资金运行和项目进展的全过程,做到内外结合,资金与资金之间、项目与项目之间逐项检查。对财政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要按照财政部等四个部门《关于严格追究扰乱财经秩序违法违纪人员责任的通知》(财监字[1998]4号)的精神及其他有关规定,将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加大对违法违纪责任人的处理力度,提高监督检查质量,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加强理论业务学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财经监督检查工作水平。围绕规范财政财务收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揭示矛盾,提供情况,要在检查中注重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从中发现财政财务收支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基层纪检监督员工作计划 第3篇
一、接受监督的主要内容
对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本系统重点工程建设,文化阵地建设,群众文化活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市场管理,精品创作,稳定,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软环境建设等履职情况;政协提案以及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办理、整改与落实情况。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区政协民主监督员监督工作领导,区文广新局成立接受民主监督活动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局办公室,高金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15日—4月30日)
1、召开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传达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研究有关工作;
2、制定并印发接受民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撰写工作报告;
3、召开全系统迎接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动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部署各项工作。
(二)工作落实阶段(4月30日—12月30日)
积极配合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组的视察调研工作,制定好计划,安排好服务,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1、视察调研河下古镇建设与管理情况,重点调研文化重点工程项目工地拆迁工作(4月份)
视察河下古镇视察拆迁一线座谈
2、视察调研全区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情况(7月份)
视察乡镇农家书屋(1—2家)视察乡镇文化站(1—2家)视察图书馆、文化馆座谈
3、视察调研全区文化市场执法与管理工作(9月份)
视察网吧(1—2家)视察文化行政审批窗口座谈
4、视察调研全区文物管理与保护工作(11月份)
视察国家、省、市级文保单位(各1家)座谈
各视察点由本单位提供备选名单,最终以民主监督工作组确定为准。
基层纪检监督员工作计划 第4篇
(一)工作思路
2016年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抓住云南桥头堡及滇中产业新区建设的重大机遇,按照“做大蛋糕、找准平台、创新机制、突出重点、合力推进”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突出片区开发重点,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加大投入力度,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为支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不断改善贫困山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促进易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年争取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00万元以上,实施整村推进、安居工程、产业扶贫、老区开发等扶贫开发项目10个以上,基本解决1620户6000人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三)主要措施
1、抓好项目争取。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千方百计争取各类扶贫项目,为贫困地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一是进一步深化县情认识,认真把好项目的审查、立项关,积极储备建设项目,建立和完善各类扶贫项目库;二是做好项目规划,把争取十街彝族乡整乡推进扶贫开发项目作为重点工作,加大力度,积极争取,力争在2015年—2016年度实施;三是多方协调,积极争取安居工程、老区建设等项目;四是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扩大扶贫到户贷款规模,积极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五是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统筹政策,整合资金,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成效。
2、全力组织实施。重质量、强管理,继续认真执行扶贫项目管理各项制度,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认真落实项目:一是多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重点做好浦贝彝族乡整乡推进扶贫开发项目实施,确保实施效益;二是认真组织安居工程、产业扶贫等项目的实施,克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三是抓好信贷扶贫项目实施,不断增加群众增收渠道。在项目实施中:继续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招标邀标、公告公示、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绩效考核等制度;认真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继续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完善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强化扶贫项目质量管理,加强监管,确保建设质量;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报账制,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审批、拨付、报账程序;完善项目移交手续,建立移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