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21年计划目标(合集11篇)

时间:2026-01-08 09:50:55 作者:admin

学生2021年计划目标 第1篇

提前招生录取分为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录取和贯通项目以外其他学校提前招生录取。

贯通项目录取根据招生学校各类贯通计划,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贯通项目录取先于其他提前招生学校进行。被贯通项目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后续其他方式录取。

贯通项目以外其他提前招生录取方式为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依据考生的录取总分和专业测试分成绩按照各专业确定的录取原则及标准择优录取。

学生2021年计划目标 第2篇

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考生可通过志愿征集方式参加补录。

在统一招生阶段未录取满额学校可以申请参加补录,考试院统一公布参加补录的学校、专业和计划。学校(专业)补录的条件、范围以及录取方式与统一招生相同,其中有加试要求的专业,不能再进行专业加试,只能补录已在考试院备案的未被录取的加试合格考生。

志愿征集共设6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以填报2个专业。录取时根据学校补录计划,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学生2021年计划目标 第3篇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考试坚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分区评卷”的原则,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相关科目命题工作。

语文试卷总分值为100分,数学试卷总分值为100分,外语总分值为100分(卷面成绩60分,听力口语成绩40分),听力口语考试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与统考笔试分离,有两次考试机会。

物理(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化学(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生物(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道德与法治(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历史(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地理(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六门科目分值均为80分。

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40分,其中现场考试30分,过程性考核10分。

学生2021年计划目标 第4篇

(一)参加中招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获得市级三好学生证书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直升本校高中。

(三)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规定

1.对烈士子女考生录取时加20分给予照顾;对因公牺牲公安干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公安干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考生录取时加10分给予照顾;对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和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5分给予照顾。

2.根据《北京卫戍区政治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政联〔2013〕1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考生落实照顾加分政策。

3.根据《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应急发〔2019〕32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落实照顾加分政策。

4.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阶段回国)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5.如有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照顾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则不再享受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的照顾。

6.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信息于5月25日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往届生录取时减5分后进行录取。

(五)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2021年进一步完善优质高中“市级统筹”和“校额到校”招生方式,统筹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六)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的通知》(京教职成〔2021〕8号)精神,贯通项目类别分为高本贯通和中本贯通,录取最低分数线均为490。

(七)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对所录学生前三年执行中等专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不接收转学生;四至五年级执行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完成中职教学计划,成绩合格者,可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完成五年学习任务,成绩合格者,可取得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学生入学后,前三年级按照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四至五年级按照国家规定的高等职业学校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

(八)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办学工作试点的通知》(京教职成〔2012〕3号)精神,经市教委确定的中高职衔接办学改革试点项目招收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修满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即可成班建制参加相应高等职业院校自主组织的转段考试(列入当年自主招生计划),淘汰率一般不超过5%,通过考试的学生,即可进入相应高等职业院校学习。

(九)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修订实施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政策的通知》(京财教育〔2012〕3118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就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学生2021年计划目标 第5篇

具有本市正式户籍考生,且录取总分须达到490分可以报考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以下简称“贯通项目”)。

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

报考须专业加试的贯通项目的考生须在加试前与学校联系,向招生学校提供“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以下简称“成绩单”)和“2021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体检表”),并在规定时间按照招生学校要求进行专业加试,加试合格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学生2021年计划目标 第6篇

必须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的学校(专业):

1.市级三好学生、集训队员、本校直升、集团内直升等符合直升条件的考生须将该校招收直升学生的普通班的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直升考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2.经测试合格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报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和科技示范学校时,须将该校招收特长生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3.报考北京宏志中学、北京市广渠门中学宏志班、北京市大峪中学宏志班、北京市房山区房山中学宏志班、北京市延庆区第二中学宏志班的考生,须将上述学校宏志班专业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如要报考上述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的宏志班,则须从统一招生第一志愿起连续填报。考生报考前须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北京市宏志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教基二〔2021〕8号)要求进行资格认定。

4.以外交部子女身份报考北京市第二中学、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清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朝阳学校、北京市第二十七中学外交部子女班的考生,须将上述学校的外交部子女班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北京市第二十七中学也可作为连续填报的第二志愿);以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身份报考北京市第五十五中学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班的考生,须将该校(专业)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

5.报考招收“特色班”、“子弟班”等学校的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下,须将该校招收此类考生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特殊学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学生2021年计划目标 第7篇

参加贯通项目以外其他学校提前招生的考生不需要网上填报提前招生志愿,考生须在加试前与学校联系,向招生学校提供“成绩单”和“体检表”,并在规定时间按照招生学校要求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结束后,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学校中确定一所学校报考,并将本人及父母(监护人)签字的“2021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登记表”(招生学校提供)、“成绩单”提供给拟报考学校,作为报考该校的依据。

各提前招生学校办理报考手续及进行专业测试的日期为7月6日—9日,“特殊说明”栏内不再单独标注;特殊情况以“特殊说明”栏内刊登的内容或学校要求为准。

学生2021年计划目标 第8篇

统一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以填报2个专业。

报考贯通项目统一招生的考生须有本市正式户籍,且录取总分须达到490分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经批准进行专业加试的统一招生学校(专业)进行“加试”的日期为7月6日—9日,“特殊说明”栏中不再单独标注,特殊情况以“特殊说明”栏内刊登的内容或学校要求为准。

参加统招专业加试的考生须在加试前与学校联系,向招生学校提供“成绩单”和“体检表”,并在规定时间按照招生学校要求参加加试,加试合格考生方可填报相应志愿。

学生2021年计划目标 第9篇

(一)参加中招录取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所在区统一组织的体检。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_《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中招体检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招生学校不得以学生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录取。

(三)考生填报志愿时,应详细阅读“特殊说明”栏和“统招体检受限专业”(见志愿填报页面)中刊登的对考生身体的特殊要求,结合本人身体实际情况选报志愿。

学生2021年计划目标 第10篇

英语听力口语考试:2020年12月19日、2021年3月27日

体育现场考试:5月6日—31日

文化课考试:

6月24日

6月25日

6月26日

6月27日

8:00-10:30

8:00-9:10

道德与法治

10:30-11:40

8:00-9:10

10:30-11:40

8:00-9:10

10:30-11:40

2:30-4:30

2:30-4:00

注:6月24-26日初三年级学生参加;6月27日初二年级学生参加

学生2021年计划目标 第11篇

(一)招生学校代码由六位数字组成,左起第一位为学校类别代码:“1”代表示范性普通高中、“2”代表一般高中、“4”代表中等专业学校、“5”代表技工学校(技术学校)、“6”代表职业高中、“8”代表高等院校。学校代码前加“T”的为提前招生学校。

(二)统一招生部分中,“招生地区及人数”栏中标注有“√”符号的,表示该专业在该地区招生。该专业所有标注“√”符号的招生人数之和等于该专业“合计”栏中刊登的人数。凡标有“(住)”的标记,表示该专业或该专业在该区招收的考生全部住宿。

(三)统一招生部分中,普通高中“特殊学生”栏中所列数字为“特殊说明”栏中本专业所招各类特殊学生计划数之和。特殊情况以“特殊说明”栏内刊登的内容为准。

(四)“特殊说明”栏中城区是指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郊区是指门头沟区、燕山地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经开区。

(五)市级统筹中,除在“特殊说明”栏中对住宿作特别说明的学校以外,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入学后均可申请住宿。

(六)公办普通高中按照《北京市物价局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级中等学校学费借读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字〔2000〕254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职业高中其综合高中班按一般高中标准收费。其他类学校(专业)的学费标准在各校(专业)“特殊说明”栏内注明。除此以外的其它收费项目和标准,请考生在报考前向招生学校咨询。

(七)在提前招生贯通项目和统一招生中“是否加试”一栏标为“是”的学校(专业)须进行专业加试。

(八)各区和招生学校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审批后的录取新生名册为新生建立学籍。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对学生进行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手续者,经审批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

(九)各类学校录取的学生,开学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十一)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学校负责发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中考】获2025年北京各区中考成绩查询、一分一段表、分数线、志愿填报/录取结果查询指南,以及中招计划等。